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拔办法,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针对云南省内普通高中应(往)届、三校生应(往)届考生开展单独招生工作,积极探索建立高职院校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新机制,选拔适合自身培养方式并热爱职业教育的优质生源,打通中高职衔接的立交桥,促进中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方便考生、尊重自愿的原则;二是坚持综合评价、注重特长的原则;三是坚持体现扶贫、照顾边疆的原则;四是坚持科学选才、择优录取的原则;五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条件
通过2020年高考报名的普通高中应(往)届、三校生应(往)届考生均可报考高职单招。报考建档立卡贫困专项的必须是云南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申请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免试条件。对采用弄虚作假、资格造假等手段骗取考生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等严肃处理。
(二)报名时间
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
(三)报名办法
登陆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进入工作网,使用高考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通过“普高志愿填报“功能进行报名。考生报名成功并保存提交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到高考报名确认点进行签字确认,完成签字确认后视为报考成功。
(四)单招考试费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免征一批云南省地方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云财非税〔2017〕16号)精神,自2017年6月1日起,取消高等院校单招考试费。
(五)其它事项
经报名确认的考生,于2020年3月初自行登陆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ynny.cn),点击进入“单独招生”公布考生名单进行核对。明确参加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考场。核对无误后,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办法
三校生应(往)届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实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方式。
(一)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实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1门科目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方式,不分文理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22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200分,总分420分。
1.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共11门学科(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及通用技术),每个科目按最好成绩等第进行量化(A等20分、B等16分、C等12分、D等8分),量化分数的满分为220分。
(2)按照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提供的报考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1门科目量化成绩,按不低于招生计划2倍的比例公布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考生名单。如因考生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号填写错误,导致提取成绩错误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3)未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可报名参加高考当年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按考试成绩与等第量化为相应的分数。
2. 职业适应性测试
(1)时间:2020年3月7日-8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及学校网站公布为准,按考生名单顺序进行。
(2)地点: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具体地点请登录学院网站(www.ynny.cn)查询或校内单独招生公告栏。
(3)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创新思维、职业素质等和是否有体育、艺术特长。测试由学院组成专家组,按“职业适应性测试评分标准”进行评定,测试成绩由专家组打分后,计算出平均分,成为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3.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考生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综合评价成绩的原则,统计考生综合成绩,并向考生进行公布。
(二)三校生应(往)届毕业生
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其中:文化素质考试220分,综合素质职业技能面试200分,总分420分。
1.文化素质考试
(1)采取综合试卷答题,考试科目及所占分数比例为:语文80分、数学50分、政治50分、英语40分,共计四科、总分220分。
(2)考试方式:采用计算机网络考试。
(3)考试大纲:参照《2020年云南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招生考试大纲说明》。
(4)考试时间:2020年3月7日上午9:00—10:40,共计100分钟。
(5)考试地点: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具体地点请登录学院网站(www.ynny.cn)查询或校内单独招生公告栏。
2.综合素质职业技能面试
(1)面试时间:2020年3月7日-3月8日,按公布考生名单顺序进行。
(2)面试地点: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校内。
(3)综合素质职业技能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理解与交流能力、科学思维能力、应用分析能力和基本的职业技能,面试成绩由专家组打分后,计算出平均分,成为考生综合素质职业技能面试成绩。
3.三校生应(往)届毕业生考生按文化素质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职业技能面试成绩=考生综合评价成绩的原则,统计考生综合成绩,并向考生进行公布。
五、录取办法
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和院校招生督察组的监督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情况,按成绩优先、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录取。每个考生可填报一至二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志愿。对自愿放弃录取和不服从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
3.除“煤矿开采技术”专业限招男生外,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4.学生体检标准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二)录取公示
1.拟录取考生名单和预录取考生名单,将只在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进行公示。
2. 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公示的考生,必须到当地报名确认点进行确认(被两所及以上院校拟录公示的,只能选择一所院校进行确认)。未签字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单招录取。
3. 确认流程:
(1)时间: 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通知为准。
(2)地点: 当地县、市、区招办
内容 | 要求 | 备注 |
选择确认 | 考生携带单招准考证及身份证到当地县、市、区招办,现场选择拟录公示中的一所院校进行确认或选择放弃参加单招录取确认 | 由县、市、区招办信息员按考生选择通过工作网进行确认 |
打印确认表 | 考生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 | 县、市、区招办存档备查 |
5. 2020年4月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公示单招预录名单。
6. 经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学校于2020年7月办理录取手续,并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方案执行
本方案报省云南省教育厅和省招生考试院批准后参照执行。
信息来源:/admin/mai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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