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招聘专业人才简章
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以下简称南京农高区)是国务院批复建设的国家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南京农高区管理委员会(筹)负责南京农高区建设,以核心区建设为重点,强化科技创新、招商引资、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等职能,持续提升建设质量和发展水平,打造全省农业现代化新引擎,努力建设国际农业科技合作示范区、长三角农业科技创新策源地、科技振兴乡村样板区,为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高质量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探索城乡融合发展新路径积累经验。
根据南京农高区定位和发展需要,南京农高区管理委员会(筹)面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大中型民营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中介机构等公开招聘20名具有专业化能力的人才,并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待遇及广阔的事业成长空间。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意识强,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3、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31日;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三、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岗位
工作人员岗位14个,计划招聘20人。分别为综合管理部5人、科技创新部4人、经济发展部3人、投资促进部4人、规划建设部4人。具体招聘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
详情请登陆南京高层人才网:www.njgcrc.gov.cn和“南京高层人才中心”微信公众号查询。
五、招聘程序(南京农高区有权根据疫情变化,调整招聘形式,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一)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只接受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尚未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30日—4月13日截止。
2、扫描公告中的二维码进入微信公众号填写个人信息。
3、上传身份证、证件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扫描件。
(二)现场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所需准备材料:
1、本人签名的《应聘人员登记表》2份(需张贴照片),请至南京高层人才网招聘简章下方的附件下载。
2、网上报名所有扫描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
4、社会保险缴费清单。
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将组织考试。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价。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足1:3开考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2.面试:入围面试比例1:5,面试合格线为6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背景调查人员名单。
(四)背景调查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岗位匹配度、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复核应聘者的应聘资格。
(五)体检
对背景调查合格人员安排体检。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背景调查、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正式聘用为南京农高区管理委员会(筹)工作人员。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六、待遇
聘用人员一经录用,签订最低服务期限为2年的聘用合同。被聘用的公务员与事业编人员,可保留身份与职级,人事工资档案封存;被聘用的企业身份人员,由农高区管委会(筹)委托集团公司签订聘用合同。按照管委会(筹)薪酬管理办法,根据公务员税前薪酬水平的1.5至2倍确定单位年度薪酬总额,根据绩效指标考核结果决定薪酬分配方案。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工作地点在南京市溧水区白马农高区。
报名咨询电话:025-83102763
考务技术咨询:025-83102777
监督电话:025-56616032
附件: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招聘专业人才岗位信息表
下载附件
报名须知 《应聘人员登记表》 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招聘专业人才岗位信息表
信息来源:http://www.njgcrc.gov.cn/news_detail/newsId=13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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