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2020年度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公告
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位于湖北省武汉市,隶属于湖北省生态环境厅,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因环境监测工作需要,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基本条件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基本条件如下:
1、有较强的政治思想素质及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协作能力;
2、遵纪守法、品学兼优、爱岗敬业;
3、身体健康,热爱环保和环境监测事业,能胜任所报考岗位的工作;
4、符合拟聘岗位的各项要求。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
招聘劳务派遣人员8人,其中专技岗6人,司机岗2人。相关岗位要求见 《2020年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一)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须知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中一个岗位进行填报,不能选择多个岗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从2020年4月26日至5月26日。
2、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投放到电子邮箱(56194019@qq.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学校-专业-学历-报考岗位名称”。
3、报名材料:《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劳务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应聘申请表》(附件二)、个人自荐材料、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
4、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八一路338号,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201室。
联 系 人:邵婕 黄霞 027-87643490
(二)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初审。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不予接收,并以邮件方式告之。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相应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和处理问题的综合能力。面试由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在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指导下组织。面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待遇
根据考试结果,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生态环境厅审批备案。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与省人才中心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不合格者不予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福利按照工作绩效考核,享受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
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2020年4月26日
附件一:
2020年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公开招聘合同制
劳务派遣人员岗位需求表
岗位名称 | 岗位人数 | 岗位描述 | 报考资格条件 | ||||
岗位所需专业 | 学历 | 年龄 | 专业工作经历 | 其 它 | |||
专技岗 (实验室) | 3 | 从事环境监测和实验室相关分析工作 | 分析化学、应用化学 | 本科及以上 | 本科(28周岁及以下) 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 | 有1年以上相关分析经验和监测资格证优先 | 需长期户外及野外高空作业,较适合男性 |
专技岗 (通用岗) | 3 | 从事环境监测相关工作 | 环境工程、环境科、化学 | 本科及以上 | 本科(28周岁及以下) 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 | 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优先 | 需长期户外及野外高空作业,较适合男性 |
司机岗 | 2 | 监测车驾驶工作 | 高职高专及以上 | 40周岁及以下 | 3年以上 | 驾照B2以上 |
信息来源:http://sthjt.hubei.gov.cn/fbjd/tzgg/202004/t20200426_22473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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