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宣传部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2020年7月联合招聘一般类专干公告
因工作需要,光明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人力资源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11名,均为辅助管理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光明区委组织部2020年7月公开招聘专干职位表》(附件1);《光明区委宣传部2020年7月公开招聘专干职位表》(附件2)。
(二)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十八周岁以上;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名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符合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保守国家秘密;
5.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3.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7月16日至7月23日18:00(如有调整将于报名截止前发布调整公告);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二)所需资料
1.《工作人员报名表》(表内要附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3);
2.报名人员信息表(附件4);
3.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需扫描在同一页);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毕业生可先交学历学位电子验证证明,毕业后补验学历学位证书);
5.学历电子备案注册表(学信网上电子认证);
6.计划生育承诺书扫描件,手印加签名(附件5);
7.无违法犯罪承诺书扫描件,手印加签名(附件6);
8.任职回避承诺书扫描件,手印加签名(附件7);
9.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为社保明细及劳动合同;党员身份证明资料(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费证扫描件)等。
以上报名材料请按顺序标号及命名并存放于同一文件夹,文件夹及邮件请以“XXX(姓名)应聘XXX(岗位编号)报名资料”格式命名,报名光明区委组织部发送至邮箱zzbbgs@szgm.gov.cn,报名光明区委宣传部发送至邮箱xcbbgs@szgm.gov.cn。
光明区委组织部报名联系人:黄小姐、蔡小姐,联系电话:0755-21067897。
光明区委宣传部报名联系人:赵小姐,联系电话:88211926。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截止后,由招考单位分别对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不得参与笔试面试。考生应将提交的报名表、身份证、党员身份证明、学历及学位证书等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带至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于报名截止后的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
(四)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考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由招考单位视情况决定是否减少招考人数。
2.本次招聘均要求全日制学历,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具体参照《广东省足球游戏: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8)。
4.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由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文件。
5.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0年7月15日。
6.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能及时接听电话、接收短信;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以综合材料写作为主,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按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以不低于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不足1:3比例的,总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各招考单位分别划定),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结果公布
考生总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组成,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按招录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上进行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将体检报告、报名资料书面件和相关证件原件一并报相应招考单位,进行资格复审及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结合工作岗位要求进行综合考察,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资格复审及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确定拟用人选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的人选。
七、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八、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或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不合格,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本次考试进入面试环节但未被录用的考生将根据学历条件纳入光明区专干储备库,其中具备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考生纳入A类库,具备深圳市户籍、全日制大专以下学历的考生纳入B类库。
(五)入库的考生可领取由光明区人力资源局颁发的合格证,合格证有效期一年,后续可凭合格证参加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举行的专干招聘。
(六)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码及14天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七)本公告由光明区委组织部、光明区委宣传部、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共同负责解释。
(八)此次招考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光明区委组织部,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645;
光明区委宣传部,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608;
光明区纪委监委机关,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630;
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5747。
附件:
附件1:光明区委组织2020年7月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人员职位表.pdf
附件2:光明区委宣传部2020年7月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职位表.pdf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组织部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宣传部
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2020年7月15日
文章来源: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rsxx/zkzp/content/post_78942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