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所工作实际以及岗位空缺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广西皮肤病防治研究所2012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岗位 | 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临床医师 | 1 | 皮肤性病学 | 硕士研究生 | 硕士 |
公共卫生医师 | 1 |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 硕士研究生 | 硕士 |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学术研究能力或其他条件;
4、具有《广西皮肤病防治研究所2012年人才需求公开招聘信息表》中的岗位要求条件。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三、薪酬待遇 执行自治区事业单位工资及福利标准
四、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1、信息发布:招聘信息于2012年9月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卫生信息网、本单位网站上发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与地点:2012年9月01日—9月15日在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人事科。(报名时间按正常工作日的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双休节假日除外)
3、所需材料:报考者持报名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工作证(在职人员)、资格条件要求的证书;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原件,同时提供其复印件一份。
4、注意事项: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不真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方式
1、资格审查合格后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程序,如出现招考岗位需求人员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3:1),须经报请自治区人社厅审核同意后方能开考。
2、考试方式为面试(满分100分),考试具体时间在单位网站上通知。
面试通过结构化面试方式来测评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综合素质、能力特征、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以及应聘动机等。满分100分。面试考官为7-9人,面试考官由本单位、卫生厅、人社部门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所有人员面试结束后,面试考评组人员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单位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布。
六、考核与体检
1、考核:面试完毕后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进行考核。由人事科牵头成立招聘考核小组,成员由人事科、医教科、社防科、等科室人员7-9名成员组成。对报名面试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本人医德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将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2、体检:考核完毕后,根据考核结果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在具有三甲以上资质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拟招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考核和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基本信息在单位工作区域内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经区卫生厅、人事厅、编委审批后办理关系转移、入编聘用等手续,享受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的待遇。
八、组织领导
成立区皮研所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在区卫生厅人事处指导以及所领导的直接领导下,由所人事科、医教科具体组织实施公开招聘人员工作。
九、招聘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陈西路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皮肤病防治研究所。
联系方式:gxpfrsk@163.com
联系电话:0771-2317300
广西皮肤病防治研究所
二0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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