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区委决定,在兴宾区区直一层单位、乡镇、街道公推差选6名正科级和6名副科级非领导干部。
一、公推差选范围、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选拔范围。
兴宾区区直机关、人民团体、乡镇、街道、参照公务员管理一层事业单位的干部。
(二)基本条件。
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一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能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密切联系群众,顾全大局,爱岗敬业,实绩突出;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群众公认。
(三)任职资格。
1.正科:担任副科职务满15年以上,副科:担任科员职务满15年以上;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近4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4.年龄45周岁以上;
5.身体健康。
上述年限计算时间截止至2012年 8月31日,相关数字均含本数。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受理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二、公推差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由区公推差选科级非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公推差选办”)在媒体上发布公告,印发公推差选《简章》。
(二)公开推荐。公开推荐可采取组织推荐、群众举荐、个人自荐的办法进行。组织推荐和群众举荐应征得本人同意。
公开推荐所需材料:1.《来宾市兴宾区公推差选正科级(副科级)非领导干部登记表》。2.《来宾市兴宾区公推差选正科级(副科级)非领导干部量化评分表》。3.单位党委(党组)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2007-2011年年度考核情况(需单位主要领导签名、单位盖章)。4.被推荐对象的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任职文件、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复印件一式三份(单位审核盖章)。5.被推荐对象的2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由区“公推差选办”对被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
(四)单位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反馈给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范围进行定向民主推荐,同时进行民主测评。
(五)组织评价。在民主推荐中得票率超过70%以上,民主测评中优秀票、称职票之和达70%以上,且没有发现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即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量化评分差额确定区正科级领导干部大会推荐人选。
对通过单位民主推荐人员从荣誉情况、任职年限、年度考核、民主测评四个方面进行量化评分,满分为100分。量化评分首先由被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在公开推荐阶段进行初评,然后填写《来宾市兴宾区公推差选正科级(副科级)非领导干部量化评分表》报区“公推差选办”审核,确定量化评价得分,再根据量化评价总分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区正科级领导干部大会推荐人选。
1.荣誉情况(最高加10分)。2007以来个人获得过县((市、区)或县((市、区)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优秀党员”、“先进工作((生产)者”和“劳动模范”等荣誉,可适当加分,加分累计最高为10分。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1)获得国家级的综合奖励(如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加8分(中央、国务院授予的);
(2)获得省部级的综合奖励(如全区劳动模范、全区先进工作者、全区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加6分(国家人事部与各部委联合授予的或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的;含记一等功奖励);
(3)获得市(地)厅级的综合奖励(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加4分(自治区人社厅与各部委厅局联合授予的或地级市党委、人民政府授予的;含记二等功奖励);
(4)获得县(市、区)级的综合奖励(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加2分(市人社局与市各部委局联合授予的或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授予的;含记三等功奖励)。
获系统劳动模范或先进工作者和单项工作先进个人的,国家级的按省部级的综合奖励加分,省部级的按市(地)厅级的综合奖励加分,市(地)厅级的按县(市、区)级的综合奖励加分,县(市、区)级的不加分。
以上各级获奖荣誉分,同一个年度只计算得分最高的一次;不同年度的,可累计(每年一次)。
2.任职年限(最高加40分)。任副科领导职务每满1年加2分,任副科非领导职务每满1年加1分,任科员职务每满1年加1分,(不满1年的,按如下方法讲算:如某同志任科员职务时间为15年零7个月,其任职年限得分=15×1+7/12×1= 15.58;所有分数均取2位小数点)。
3.年度考核。(满分为25分)。根据2007-2011年每年的年度考核等次进行量化计分。优秀等次计5分、称职(合格)计3分,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均不计分。
4.民主测评(最高加25分)。在单位开展的民主推荐时进行的民主测评中,优秀票达80%—85%的加5分;优秀票达86%—90%的加10分;优秀票达91%—95%的加20分;优秀票达96%—100%的加25分。
(七)正科级领导干部大会差额推荐。
1.参加会议人员。区四家班子领导,区委委员、候补委员,区纪委委员,区直一层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乡(镇)党委、政府、人大主要领导,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区委办、区政府办、区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正科长级的副职领导,人大各工委(室)、政协各委(室)正职领导,除上述人员以外的部分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2.程序。一是公布推荐职数,提供推荐人选名册(按姓氏笔画为序);二是按推荐职数1:2的比例进行推荐;三是统计推荐票。同时进行治理拉票行为情况的测评。
3.推荐结果及运用。根据推荐得票从高到低按推荐职数1:2的比例确定区委全委会推荐人选。如有最后一名得票并列的,则同时列为推荐人选。
(八)区委全委会差额推荐考察人选。
1.推荐程序。一是公布推荐职数,提供推荐人选名册(按领导干部大会得票高低为序)和干部任免审批表;二是推荐对象进行3分钟以内的竞职演讲(按抽签顺序进行);三是按推荐职数1:1.5的比例进行署名推荐,不署名的推荐票无效。
2.推荐结果及运用。根据区委全委会推荐得票情况,从高到低按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有最后一名得分并列的,则就并列人选重新进行投票,以得票高者列为考察人选。
(九)差额考察。区委组织部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十)差额酝酿。考察结束后,经区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然后提交区委常委会进行酝酿。考察后如有考察对象存在不宜任用问题的,则只提交适宜任用的考察对象进行讨论酝酿。
(十一)差额票决确定拟任人选。召开区委常委会进行酝酿讨论,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拟任人选。参加常委会投票表决的常委必须超过应到会常委的三分之二,才能进行投票表决。缺席的常委不得委托他人投票。根据计票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票决结果。得票超过应到会常委的半数方可确定为拟任人选。
(十二)办理任职手续。对拟任职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
三、公推差选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8月28日前)。
(二)公开推荐(9月1日至10日)。
(三)资格审查(9月11日至13日)。
(四)单位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9月14日至20日)。
(五)组织评价(9月30日前)。
(六)量化评分差额确定区正科级领导干部大会推荐人选(10月10日前)。
(七)正科级领导干部大会差额推荐(10月15日前)。
(八)区委全委会差额推荐考察人选(10月20日前)。
(九)差额考察(10月25日前)。
(十)差额酝酿(10月26日前)。
(十一)差额票决确定拟任人选(10月31日前)。
(十二)办理任职手续(11月10日前)。
四、有关事项
未尽事宜请与区公推差选非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772-4216258;传真:0772-4226558;邮编:546100。
中共来宾市兴宾区委组织部
2012年8月27日
2012年来宾市兴宾区公推差选正科级(副科级)非领导干部登记表
2012年来宾市兴宾区公推差选正科级(副科级)非领导干部量化评分表
附件下载易贤网温馨提示:
《2012年来宾市兴宾区公推差选正科级(副科级)非领导干部登记表.doc》《2012年来宾市兴宾区公推差选正科级(副科级)非领导干部登记表.doc》来源于兴宾党建网,最近更新2012年8月27日。
易贤网下载后为“.zip”的压缩文件,解压后得到“.doc”格式的文件,文件使用MS-Office办公软件word制作,请确保您使用的电脑已安装此类软件,否则打开的文件将是乱码。
中国足彩网信息请查看广西自治区公务员选调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