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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红塔区202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来源:红塔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 阅读:1701 次 日期:2020-09-02 14:5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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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红塔区202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红塔区 2020 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 师资格条例》《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 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 9 号)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 2020 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0〕1 号)的要求及云南省教育厅和玉溪市教育体育局的工作安排,现将红塔区 2020 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申请对象

1.户籍在红塔区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红塔区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云南省居 住证》的红塔区外户籍人员;

3.红塔区辖区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 究生不参加本次认定;

4.持有玉溪市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 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红塔区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 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 在玉溪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在考试 所在地申请认定;上述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时需提交无犯罪记 录证明,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红塔区申请人相同;

5.驻红塔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6.申请人年龄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 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 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 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含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 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 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中 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 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 上学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 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 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 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并 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在规定有效期内)。

(六)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 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 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 号)、《云南省申请教师资 格人员体检办法》(附件 1)要求,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 的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体检合格。

(七)云南省 2016 年前(含 2016 年)入学的师范教育类 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直接认定:

1.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可申请认定与 所学专业相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

2.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 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可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

3.高等院校全日制小学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 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可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

其他情况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 格的政策执行。

二、报名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网报时间

申请人于 2020 年 9 月 10 日 9:00 至 2020 年 9 月 29 日 23:59(如遇政策调整另行公告)之间的系统开放日自行进行 网上报名。

2.报名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3.认定机构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户籍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 在红塔区的申请人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由 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进行认定;户籍地、居住地或就读学 校在红塔区的申请人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 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由玉溪市教育体 育局认定。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 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 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

2.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 并上传近期免冠 1 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 底,不大于 200K,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请勿使 用自拍照片)。

3.2020 年开始,网报系统开通个人信息实名核验功能, 请申请人准确填写本人信息,如果实名核验不能通过将无法进 行认定申报(关于实名核验问题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www.jszg.edu.cn 中“常见问题”第 4 条)。

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上传本人亲笔 签字的《个人承诺书》照片,并确保该照片的完整和清晰。

5.选择确认点(注意:确认点一定要选择正确,否则无 法进行现场确认。):红塔区范围内的社会申请人选择“红.塔.区.政.务.服.务.中.心.”为确认点。

(四)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地点及时间:

符合在红塔区申请条件的社会申请人到红塔区政务服务 中心进行现场确认(具体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万商汇 17幢 2 楼)。

现场确认时间:2020 年 9 月 25 日-2020 年 9 月 30 日期间 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节假日及周末除外)。 现场确认截止日当天确认的人员请尽早到达确认地点进 行现场确认,过时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确认,未经现场确认,将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2、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 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 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书》原件。

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网报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 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 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 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 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填写好个 人基本信息的空.表.原件(见附件 2)。

注意事项:

① 社会申请人体检表由申请人下载后,粘贴本人一寸照 片(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并认真填写好个人基本信息交认定机构,由认定机构统一组织到医院体检(未经认定机构同意,请勿私自进行体检)。

② 对申请人孕期拍摄 X 光胸片相关事宜的处理意见如下: ⅰ对于申请人已怀孕的,向医院提供相关已孕证明,可免检胸片;

ⅱ疑似怀孕的,可以到医院检查,凭检查结果,已怀孕的, 可免检胸片;

ⅲ备孕、哺乳期一律不免检胸片。

③ 体检时间及地点:现场确认通过时领取体检通知。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中国 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

(6)近期免冠正面 1 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 1 张(与网报 上传相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请勿使用自 拍照片)。

(7)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在红塔区申请认定的,提交 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非红塔区户籍申请认定的, 需提交红塔区公安机关颁发有效期内的《云南省居住证》原件; 驻红塔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 的人事关系证明。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 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 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 书。

(9)2016 年及以前(含 2016 年)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完整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的原件或加盖档案存 放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0)认定所需提交的材料中如有信息不相符的,申请人 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1)若本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进行现场确认,委托他 人确认的,需提供双方签字并按手印的书面委托书。

注: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所需材料凡经网 报系统电子信息校验通过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此处所指的 纸质材料包括学历证明、国考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 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校验不通过及其它系统暂无法校验 的材料则需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认定和领取证书

完成现场确认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 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教师资格证书由申请人携带身份 证至红塔区政务服务中心(具体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万 商汇 17 幢 1 楼)领取。

四、其它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 现场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 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 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能再受理并认定,由此导致的后果、 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为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申请人在进 行现场确认时须按红塔区的疫情防控要求,自觉佩戴口罩,持 云南健康码绿码,并配合好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错时错峰合 理安排时间,安全有效的进行现场确认。

(四)符合红塔区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申请幼儿园、小学 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申请人可向玉溪市红塔 区教育体育局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877-2685906(红塔区政 务服务中心)、0877-2015823(人事师训股)。

(五)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 导)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申请人可向玉溪市教育体育局 进行咨询,电话:0877-2011746。

(六)其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

附件 2:云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

2020年9月1日

20200901玉溪市红塔区2020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公章).pdf

附件:

附件一: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pdf

附件二:云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A4双面.doc

来源:http://xxgk.yuxi.gov.cn/htqzfxxgk/tzggjyjsgk/20200902/11808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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