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管理,根据我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景委办〔2010〕2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景宁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序号 | 报考岗位 | 岗位代码 | 人数 | 性别 | 学历 | 专业 | 其他要求 |
1 | 勤务辅警1 | 01 | 11 | 男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
2 | 勤务辅警2 | 02 | 10 | 男 | 中专或高中及以上 | 不限 | 退伍军人 |
3 | 勤务辅警3 | 03 | 5 | 男 | 大专及以上 | 法学、法律、司法助理、法律文秘、司法警务、 法律事务、刑事侦查技术、司法鉴定技术 | |
4 | 勤务辅警4 | 04 | 3 | 女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
5 | 勤务辅警5 | 05 | 2 | 女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畲族 |
6 | 勤务辅警6 | 06 | 3 | 男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畲族 |
7 | 文职辅警1 | 07 | 1 | 男 | 大专及以上 | 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技术、工程监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技术管理 | |
8 | 文职辅警2 | 08 | 2 | 男 | 本科及以上 | 网络与新媒体、新闻学、传播学、编辑出版学、 高级文秘、汉语言文学 |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公安机关管理及安排。
(二)景宁户籍(以2020年9月3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景宁生源;其中文职辅警1(岗位代码为07)要求年龄为18至40周岁(1979年9月30日至2002年9月30日期间出生),其余岗位要求年龄为18至30周岁(1989年9月30日至2002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四)男性身高168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8厘米及以上;双侧矫正视力5.0及以上;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学历可放宽至中专或高中及以上学历:
1.部队退役士兵;
2.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伤残民警,以及因工(公)死亡、一至四级伤残辅警的配偶、子女(无配偶、子女的可为同胞兄弟姐妹)。
(六)我县新世纪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劳务派遣的在职人员,不得报考。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9月30日(星期三)。
报名地点:景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
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请考生到景宁政府网(www.jingning.gov.cn)“专题专栏—景宁人社——考试招录”中下载并填写好报名表,粘贴本人1寸免冠近照。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役军人应携带退役士兵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及缴费确认
采取现场报名及缴费确认,工作人员当场对填写了报名表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身份、年龄、学历、专业、户籍、工作经历等。报名人员经审查合格后再登记确认,报名费按50元/人的标准收取。
3.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应对报名表上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视同考试舞弊,按规定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3)招聘人数为1人岗位的,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人数为2人以上(含2人)岗位的,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足1:2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其中面向畲族招考的职位不受开考比例的限制。畲族岗位如无人报考的,相关指标划入同专业、同学历、同性别要求的招考岗位;勤务辅警2(岗位代码为02)、勤务辅警3(岗位代码为03)岗位报名人数不足1:2比例的,相应核减指标划入勤务辅警1(岗位代码为01)的招考岗位,专业、学历要求按勤务辅警1岗位的要求。
(4)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明,经审核后免除报名费。
(5)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的户口所在地。因本县移民政策户籍已转移至县外的人员,可凭有关证明报考。
4.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凭借缴费发票,在体能测试前1天到县人力社保局(四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2020年10月6日(周二),如遇雨天延后。
测试内容:100米跑、1000米(女性800米)跑、俯卧撑(女性仰卧起坐)、立定跳远等4个项目,测试标准参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单项满分为100分,总分为400分。体能测试合格者(单项35分以上,总分180分以上)方可参加笔试。体能测试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不足招聘计划1.2倍的,招聘计划按体能测试合格人员1:1.2的比例确定(小数点四舍五入)。文职辅警岗位的体能测试采用合格制,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勤务辅警2岗位的体能测试成绩=体能测试总分÷4计算,体能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其他勤务辅警岗位的体能测试成绩=体能测试总分÷4计算,体能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20%。相关考试成绩在“景宁政府网”(www.jingning.gov.cn)上公布。
2.笔试
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含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文职辅警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勤务辅警2岗位根据(体能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30%)的组合成绩(若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其他勤务辅警岗位根据(体能测试成绩×20%)+(笔试成绩×40%)的组合成绩(若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
3.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面试实施前2天,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文职辅警岗位按笔试成绩、勤务辅警岗位按体能测试和笔试组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文职辅警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勤务辅警岗位2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计算,其他勤务辅警岗位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2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三)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身高以体检结论为准。根据公安机关工作性质,同时要求无残疾、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本人及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视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
(四)考察
政治考察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是否存在不宜报考的情形。政治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政治考察不合格或政治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用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后经县公安局考核合格的人员,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编外录用人员与县新世纪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仍在隔离治疗、集中隔离期、医学观察期或医学观察随访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不能参加本次招聘。在考前14天内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等相关症状,近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史,近14天内有与境外入境人员接触史等三种情形之一的人员,须在考试前7天内在医疗机构完成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经现场核实相关检查报告可正常参加考试。
(二)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测)试。参加考(测)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通过考点入口时应出示健康码并戴口罩,在考场内自主决定是否戴口罩。考(测)试期间若出现相关症状者,应立即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五、其他事项
考试违纪人员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安局、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县公安局政治处:5896117;县人力社保局:5888231
附件2:2020年景宁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doc
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安局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3日
信息来源:http://www.jingning.gov.cn/art/2020/9/23/art_1401779_585249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