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工学院2020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公告编号202002)
常州工学院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廉洁奉公。
3.身心健康。
4.年龄要求32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常州工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编号202002)岗位信息表》。
6.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8.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的时间期限为2020年10月28日前。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及缴费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dw.czks.cn。
1.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时间:
2020年10月26日9:00——2020年10月28日16:00
上传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缴费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9日15:00
2.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提交报考申请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3.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
4.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考试费100元,缴费是否成功以报名系统中最终缴费状态为准。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建议报考人员尽早报名并及时查询审核结果。如因错过报名截止时间造成的报名、缴费未成功,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5.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2,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报考人员与学校招聘岗位所属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或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7.实行回避制度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若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关系,应主动回避。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①内容: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不指定辅导用书。
②时间:2020年11月7日(周六),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20年11月3日9:00起登陆网址:http://www.czks.cn/info.do?op=ks_info_list&news_type=71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③成绩:满分100分,60分合格。笔试成绩将在http://www.czks.cn/info.do?op=ks_info_list&news_type=72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号查询。
2.资格复审
2020年11月7日(周六),笔试结束后请带好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①学历、学位证书(本科、研究生阶段),身份证,报考岗位相应经历证明材料等。
②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面试人选,如人数不足则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名单将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同时在常州工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czu.cn/通知公告栏公布。
①岗位01和岗位02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岗位03采用试讲方式。
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③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合格。
4.总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者计算总成绩,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身体检查和心理测试)人员,若出现末位人员成绩相同情况,则面试成绩分高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最终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常州工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czu.cn/通知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所有聘用人员须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理相关报到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一个月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在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七、招聘政策咨询
常州工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咨询电话:0519-88510066 13815013230 吴老师
0519-88510062 13815057121 周老师
八、招聘工作监督
常州工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9-88510051 13861177177 姚老师
附件:常州工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编号202002)岗位信息表.xls
常州工学院
2020年10月9日
信息来源:https://www.czu.cn/2020/1009/c6a88287/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