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晖区纪委信息中心和区巡察信息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区纪委信息中心和区巡察信息中心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4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选调工作的领导,保证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珠晖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全程参与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三、选调计划
面向全市选调区纪委信息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区巡察信息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相关工作经验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5.具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干部身份或具有公务员(参公)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近三年(工作时间未满三年按实际工作年限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人员;
6.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人员;
7.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新提拔的在现职岗位未任满1年的;
8.与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巡察办组干部职工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或者近姻亲关系)以及需要回避的其他情形;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如吸毒人员、违反计划生育人员等)。
五、选调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选调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2020年10月19日至2020年10月27日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珠晖区党政门户网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8日至2020年10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地址:珠晖区纪委组织部1104室(珠晖区湖北路湖北里13号),联系电话:0734-3331710、17873481217。
3.报名所需资料:《衡阳市珠晖区纪委信息中心和区巡察信息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双面打印);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工作经历证明等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单位出具的在编在岗、编制性质、政治面貌、同意报考和近三年年度考核的证明;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
4.报名注意事项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报名者需接受体温检测并提供电子健康码,绿码者可直接报名,黄码或红码者须提供衡阳本地医疗机构三天内出具的核酸检测报告,检测结果为阴性者方可报名。
(2)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后续相关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珠晖区党政门户网,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通畅。如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信息通讯方式不通畅或者本人未能及时关注网站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珠晖区纪委对报名者的相关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后,公布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名单并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包括报名时初审、面试前复审、考察时终审,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参与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四)考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其最终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1.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不低于1:3,如低于1:3,则取消或核减计划并予以公告。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一科,满分100分。综合岗位重点测试报考者的应用写作能力以及公共基础知识,计算机岗位重点测试业务知识以及公共基础知识。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入围末名成绩出现相同者,则一并纳入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重点测试报考者的相关知识和与招考职位的匹配性,以及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如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75分的考生,不能作为体检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果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区纪委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不合格、自行放弃体检(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的,取消选调资格。缺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1次。
5.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选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体检入围人员名单均在珠晖区党政门户网公布。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联合考察部门包括: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区编办、区人社局等部门。考察内容主要包括选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干部档案、岗位资格条件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拟选调资格。缺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1次。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汇总有关情况,拟选调人员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珠晖区党政门户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时不再替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八)试用和调入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程序办理调动相关手续。
六、纪律和监督
1.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区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
2.报考人员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3.实行回避制度。凡与选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选调单位负责人和选调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选调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监督举报电话:
珠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0734-3331723
珠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4-3331904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晖区纪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34-3331710、17873481217。
附件:
1.2020年珠晖区纪委信息中心和区巡察信息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
2.衡阳市珠晖区纪委信息中心和区巡察信息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下载:
珠晖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0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s://www.hengyang.gov.cn/hysrsj/xxgk/tzgg/20201019/i21776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