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宁波江北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7名,由宁波仁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至宁波市江北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适岗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无犯罪记录,服从组织分配。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男女不限,专业不限;户籍不限,能听懂宁波话的优先。
(三)身体健康,仪表端庄,能适应轮班和夜班工作;熟练计算机操作,有较好的文字组织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0日至10月27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海曙区前丰街80号5幢6楼,宁波仁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报名电话:张老师87980390,咨询电话:朱老师18069049095;
3.报名资料: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证件、工作经历证明文件或材料,以上材料需原件并各复印1份,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4.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资格审核符合要求的,将电话联系;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资格。
(三)体检与考察
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经体检和政审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宁波仁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江北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各环节若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二)招聘公告发布一年内,若录用人员出现离职的,或相同岗位出现名额空缺的,可直接从本次招聘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劳务派遣人员待遇按江北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待遇标准执行。
所有应聘人员的资料我们将严格保密,恕不退回。简历筛选后,符合要求者将电话联系。
2020年10月20日
信息来源:http://news.nbrc.com.cn/sydw/202010/t20201020_1055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