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份漳州台商投资区党群工作部招募见习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2020〕4号)文件精神,帮助青年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根据《漳州市青年见习计划暂行实施办法》(漳人社〔2019〕109号),现面向漳州市招募就业见习人员2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1.离校2年内未就业大中专(含技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
离校2年内未就业是指申请参加见习前无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过社会保险且距离毕业证书记录的签发时间不超过2年;16-24岁失业青年是指申请参加就业见习前未就业且未缴交过社会保险费的16-24岁失业青年。已享受过见习补贴的人员不纳入见习对象。
二、招募见习岗位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见习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0日-27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17:30。
报名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党群与人才服务中心(角美镇文圃大道1号政府大院5楼512室)。
联系人:林晓玲 联系电话:0596-6770937。
(二)报名方式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见习人员按照公布的见习岗位条件进行报名,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①《漳州台商投资区党群工作部青年见习申请表》(详见附件2);②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复印地址页和本人页);③社保查询页面截图(闽政通app,需实名认证方可查询)。
2.面谈及签订见习协议书。见习单位对毕业生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面谈。经面谈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见习协议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四、见习期限及待遇
见习期限为3-12个月,不低于3个月,见习待遇由见习单位发放,每月2500元左右(含住宿补贴和用餐补贴),见习单位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其他
见习人员见习期管理按见习单位管理制度执行。
附件:1.2020年11月份漳州台商投资区党群工作部青年见习岗位表
中共漳州市委台商投资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2020年11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tiz.zhangzhou.gov.cn/cms/html/zztstzq/2020-11-19/11035068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