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福州市仓山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的通知
2020年福州市仓山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面试工作已经结束,考生的综合成绩已在福州卫生人才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网上统一公示。根据《2020年福州市仓山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按照各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定于2020年12月1日(星期二)上午进行,请各位考生准时参加,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时间:2020年12月1日(星期二)上午7:15
二、集中地点:
仓山区政府综合办公楼一楼大厅(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下渡街道江边洲路1号美墩苑3号楼)
三、参加体检考生须携带的材料
1、准考证;2、身份证;3、近期一寸免冠半身彩色照片一张
四、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理。
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直接收取,请考生备好现金约500元
五、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查前禁食8-12小时。
2、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应将有关情况填写在体检表中,并在体检前向工作人员报告)。
3、敬请体检时详告医生既往病史及现有症状,以便医生详查、对比检查。
4、女性考生因怀孕不能参加体检的,须在体检之前向招录单位报告,并提交相关证明,书面申请延期体检。
5、体检时考生家属、朋友等人员不得跟随。考生体检全过程不得使用任何通讯工具或其他电子设备,体检之前须把上述物品上交工作人员保管,如有违反,按违纪处理。
6、根据要求,裸视力(不戴眼镜)时视力不达标的人员可进行矫正视力(戴眼镜后)的检查,请受检者一定要把自用眼镜带来(矫正至4.8以上)。
7、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对于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8、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体检标准
根据《公告》要求,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其他事宜
1、请考生详细阅读上述规定,阅读后打印下载体检须知(内容同上,见附件)后签字,拍照后于2020年11月27日前发送至邮箱csqwjjcw@163.com,原件体检当天带来提交。
2、考生需核验闽政通APP动态“八闽健康码”并检测体温,动态“八闽健康码”为绿码者方可参加体检;存在疫情防控承诺书所列情形的,应携带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否则不得参加体检。体温异常(≧37.3℃)等情况,应配合工作人员接受进一步检查。体检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3、2020年仓山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后续信息的发布网址为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cs.fuzhou.gov.cn/)。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该网址查询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体检须知》
仓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仓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11月25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http://www.fzcangshan.gov.cn/xjwz/xxgk/tzgg/gsgg/202011/t20201125_366712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