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检察院辅警简章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翔安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辅警3人,提供司法辅助服务。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条件
招聘人数、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公开招聘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检察院辅警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1 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6.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招聘办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检察院全权委托厦门市翔安保安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进行。
(二)发布招聘信息:(2020年11月26日—12月04日)。公开招聘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检察院辅警简章将在翔安区人民政府网、“翔安检察”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三)报名:本次招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地点:厦门市翔安保安有限公司(马巷镇舫阳村溪上里26号,马巷万科金色悦城对面);联系电话:7181793,联系人:人事部小王。
2.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6日—12月0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3.报名方法: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彩照2寸照片4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4.资格审查:报名时根据各岗位所需条件及材料接受考生报名,考试前进行考生资格审查。
(四)考试办法
经研究决定,本次招考不设面试环节,按笔试成绩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卷面分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
2.若笔试成绩相同的,相应考生可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名同意自行采取简易方式确定最终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或由翔安区人民检察院组织进行面试形式的加试,以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
(五)体检与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体检。按成绩从高到低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由厦门市翔安保安有限公司组织,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本次招聘体检程序及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程序及标准。体检费用个人自理。考生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厦门市翔安保安有限公司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名额,从笔试成绩合格线上人员中一次递补(仅递补一次)。
2.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考核。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名额,从笔试成绩合格线上人员中一次递补(仅递补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1.公示。对经考核合格拟聘用人员,在翔安区人民政府网、“翔安检察”微信公众号公示五天。
2.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厦门市翔安人民检察院签订劳动合同。已就业的聘用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工作调动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工资及待遇:年收入约60000元(含五险等)。
四、岗位信息表中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表中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指含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表中“年龄”栏内所列年龄指该年龄以下,如“30”系指“30周岁及以下”。表中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时间,即,2020年12月04日,如:“30”系指1990年12月04日(含)以后出生。
五、其它事项
(一)曾在各类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本次公开招考的监督部门为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检察院。监督电话:3530588。
(三)本招聘简章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厦门市翔安保安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5日
附件下载:
附件1 公开招聘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检察院辅警岗位信息表.docx
文章来源:http://www.xiangan.gov.cn/mlxa/gggs/rczp/202011/t20201126_75766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