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坡头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为充实我办编外人员队伍,进一步提高我办工作水平,我办决定组织编外人员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创文工作编外人员1名。
二、薪酬待遇
聘用期间,上述岗位工资待遇为40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每月由聘用单位代扣代缴)。聘用期间,聘用单位不提供住宿。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素养过硬,品行端正,富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勤恳务实,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35周岁(含)以下;
(四)身体素质良好,吃苦耐劳,无不良嗜好;
(五)没有违法犯罪、吸毒记录;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二)有违法犯罪、吸毒记录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将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方法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3日至12月6日。
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者提供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坡头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发送至邮箱:cwb3968313@126.com,或邮寄至: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灯塔路九建办公大楼四楼(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并接受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招聘单位将对前述要求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如发现造假的,取消报考资格。如在聘用后发现前述材料造假的,聘用单位有权终止聘用关系,并且除支付工作期间的工资外,无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支付其他费用。
(二)面试。本次面试采取面谈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仪表气质、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本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资格。
(三)体检。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面试成绩合格者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体检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四)公示。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在招聘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专项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本公告及附件在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三)联系电话:0759-3963009
附件:1、2020年坡头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2、2020年湛江市坡头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坡头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办公室
2020年12月2日
文章来源:http://www.ptq.gov.cn/xxgk/gggs/content/post_11827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