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部分2020年度执业药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核查的通知
各有关考生:
为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41号),按照上级要求,对部分2020年度执业药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核查,请有关考生(详见附件2)将符合报名条件并与报名时完全一致的毕业证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以及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核查承诺书(详见附件1)等材料扫描件在1月14日前发至1135861494@qq.com,不及时发过来以上材料的考生,将取消成绩。
联系电话:5132010
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1日
文章来源:http://www.bzrsks.org.cn/detail/index/id/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