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关于调整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对象范围的补充通告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将《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公开关于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的通告》的对象范围调整如下: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处于择业期内的毕业生,有关规定见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调整为:“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处于择业期内的毕业生,有关规定见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
二、《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公开关于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的通告》及附件中涉及到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均改为“普通高等院校”。
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
2021年2月9日
文章来源:http://www.panyu.gov.cn/zwgk/rsgk/zkxx/content/post_70930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