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红塔区事业单位实际,现将玉溪市红塔区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一)热爱事业单位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9月25日后出生),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72年9月25日后出生);
(三)红塔区属卫生事业单位以外的岗位,只限红塔区户籍人员报考。非红塔区户籍人员报考红塔区属卫生事业单位,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或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
(四)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只能报考红塔区属卫生事业单位(红塔区属卫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报考时须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附后)
相关相近专业按照《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职高专专业目录(试行)》进行审核。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9月25日上午08∶00——2012年9月28日下午17∶00。
2、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玉溪人才网(www.yxrc.cn,下同)。简要流程:登录玉溪人才网→网上报名入口→注册→查看招聘岗位→按岗位报名并填写报名资料→等待审核→审核通过→网上交费→打印准考证(网上通知打印时间)→参加考试。
3、网上交纳报名考试费用50元,交费时间截止2012年9月29日下午17∶00。报名资料审核已通过,但未交费的考生不能打印准考证及参加考试。
网上报名及交费咨询电话:0877-2025135。
4、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按招聘通告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三)笔试
笔试开考条件: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才能开考。达不到1:3比例的,按1:3的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红塔区卫生事业单位临床医学、麻醉、医学影像外的岗位核减或取消的招聘数额调入临床医学、麻醉、医学影像岗位招聘计划数。
笔试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笔试内容:红塔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大营街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和区属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为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类执业资格应具备的相关业务知识,其它岗位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于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时间及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及资格复审时间于笔试成绩公布时通知。
资格复审时由考生本人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及与招考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书、证明等材料。资格复审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按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若资格复审合格后放弃面试的考生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于资格复审后通知。
(五)面试(分岗位进行面试)
面试内容:个人综合素质与岗位专业知识及技能。面试总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
(六)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进入体检、考察程序;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或在规定时限内不参加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实行依次递补。
(七)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无异议,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由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红塔区卫生事业单位临床医学、麻醉、医学影像岗位统一招聘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岗位。
五、招聘纪律
(一)通知时效。报考者须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并及时登录相关网站(玉溪市人才网、红塔区人才网)了解招聘工作的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在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若因报考者不及时上网查询信息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二)对违反考录纪律或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877—2023853
六、本通知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877-2025135
玉溪市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