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石头街关于公开招聘雇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雇员。有关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管理辅助类/执法辅助类雇员1名,主要从事公共服务辅助、行政执法辅助工作。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6日以后出生);
3.有一定的语言表达、文字书写、有比较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4.热爱基层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办事公道,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2.14天内有境外(含香港、台湾)旅居史(未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考生;
3.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且未能配合属地完成隔离观察、健康管理或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的考生;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2021年4月15日
3.报名邮箱:hznstjd@163.com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海珠区南石头街雇员报名表》(见附件),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学历(位)证书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等有关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报名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邮件标题请标注:“姓名+应聘南石头街雇员”,标题不清楚或错误的,不予接收。
5.资格审查: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确定)。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试
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的知识和技能,不提供或推荐任何考试参考用书。
2.面试
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1)面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考核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处置能力等。
(三)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两周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考核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zhu.gov.cn/)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编外人员管理有关文件及南石头街编外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防疫要求
(一)严格控制现场人员密度。设置合理的人员出入路线,并设置分流区域,分流区域应按照人均间隔1米以上的标准设置,当要求进场人员大于限定人数时,应及时疏散,确保符合要求。
(二)强化室内通风。加强考场清洁通风消毒,首选自然通风,尽可能打开门窗通风换气。
(三)实行“亮码”通行。入口处设置一米线和疫情防控监测点,进入人员均需出示“粤康码”“穗康码”或使用“穗康”小程序扫码,同时登记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待工作人员查验后进行测温,符合体温要求(37.2℃及以下)的予以通行。监测点应设立疑似症状应急报告电话,当进场人员出现发热(37.3℃及以上)、干咳等疑似症状时,应按照规定的应急处置措施处理。
(四)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工作人员应监督提醒所有在场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减少面对面交流,需要交流时保持至少1米以上社交间距,并在招聘流程完成后及时离场。
(五)核酸检测要求。以下考生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一是考前健康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人员;二是14天内从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市(无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进入广东的人员,需提供7天内广东省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三是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且已配合完成属地防疫措施的人员;四是21天内有境外(含香港、台湾)旅居史,且已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但解除隔离未满7天的人员,需报告社区并征得同意外出。
七、其他
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20-34011214,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海珠区南石头街雇员报名表
南石头街道办事处
2021年4月6日
文章来源: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content/post_72076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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