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组织部公开招聘聘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组织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聘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聘员5名,具体岗位和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
2.具有良好的品德,愿意履行工作职责与义务,愿意服从统一调配;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6年4月1日—2003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
1.截至2021年9月30日未取得岗位要求相应证书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者行政开除处分的;
3.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决定,从该处理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近3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有不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情形。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0日上午9时至2021年4月25日下午18时止。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资料。逾期不接受报名。期间同时进行资格审核。报名地址为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洋角街57号四楼,电话82662977。
3.提交资料:《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组织部公开招聘聘员报名表》(附件2)、证件照(蓝底彩色)、身份证扫描件、户口簿扫描件(首页及本人页,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学历证扫描件(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进行在线验证),以及对应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扫描件。如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交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如为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并确保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录用。
(二)发放准考证。
向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发放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准考证的领取时间和地址另行通知。
(三)选聘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选聘。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占总成绩比例为40%,面试占总成绩比例为60%(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自公示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期间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顺延递补。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调减职位或延长报名时间,延长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1)笔试时间定于2021年5月9日,具体安排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2)参加笔试人员应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室参考。本人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室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3)笔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笔试设定60分为合格线,合格才可以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按照实际合格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面试的人员名单和时间地点以网络发布为准。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主要测评应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
(四)组织体检。
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当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考生申请,可复检一次不合格的项目,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规定依次递补人选。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人选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需提供计生审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原工作单位提供;无工作单位的,由本人提供未违反计生政策法规的承诺书;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取消考察资格。考察主要围绕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对考察对象的违法违纪情况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考察,未通过考察的不予聘用。因未通过考察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组织考察和资格复审结果,经我部部务会审定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书面向组织反映被公示人员的问题或署名检举揭发的材料,将认真组织力量调查核实;经查属实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不具体的匿名材料不予受理。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考察胜任本职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执行区直机关聘员工资福利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五、疫情防控要求
1.所有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报考者均须提供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提供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本次招聘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增城区委组织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被录用人员必须服从岗位分配。
3.本次招考有关规定由招考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2829142。
4.监督部门: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监督电话:020-32829616。
附件1: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组织部公开招聘聘员岗位表.xlsx
中共广州市增城区委组织部
2021年4月12日
文章来源:http://www.zc.gov.cn/gk/rsgz/dwzp/content/post_72171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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