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组织部2021年区内选调公务员公告
按照公务员法、《广东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若干措施》等有关规定,区委组织部决定于近期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数量
公开选调职位为综合管理岗1名,报考者应为现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或符合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资格条件(调入后如能适应岗位要求,表现优秀,将在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中优先考虑);
业务管理岗2名,报考者应为现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或符合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资格条件(调入后如能适应岗位要求,表现优秀,将在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中优先考虑);
组织人事岗2名,报考者应为现任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务员。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选调对象为我区区直、街道、市直驻区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选调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吃苦耐劳;
2.街道新招录公务员录用后需在街道服务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区外调入街道工作的,需在街道服务不少于3年(含试用期);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以上学历或毕业院校为国内外优秀高校的优先考虑;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较为扎实的政策理论素养和文字功底,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专业素质和其他资格条件;
6.身体健康;
7.中共党员。
工作经历和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4月30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不得选调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须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选调本人直系血亲或直系姻亲担任班子成员所在机关的职位;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未达最低服务年限的或试用期未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考试由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察采取等额考察的办法进行。具体实施步骤为:
(一)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5月21日9:00—2020年5月28日18:00。不接受现场报名。采取个人网络报名方式。填报信息时,需同时将以下材料以PDF文件格式扫描并发送到指定邮箱(lgzzbbgs@lg.gov.cn):
1.个人签名的《报名登记表》。
2.近期大一寸蓝底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职务任免文件。
4.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工作期间所获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咨询电话:0755-28909790。
(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名单。向参加笔试的考生发放考试通知书,未收到通知的即为未纳入选调对象范围。资格审核仅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最终以办理调动手续前审查结果为准。
(三)笔试。笔试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能力、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四)面谈。按照适当比例确定面谈对象。面谈环节重点审核考生的年龄、学历、学位及岗位适配性等事项,了解考生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职位匹配等方面情况。
(五)综合分析研判
区委组织部结合笔试、面谈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根据综合分析研判情况,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六)考察、体检。区委组织部将组成考察组,到选调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时突出政治标准,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对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回避情形等事项进行复审,从严审查干部档案。如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
根据考试成绩、岗位要求、综合研判以及考察等情况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可根据职位需要的健康标准进行。
(七)公示和转任。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集体研究确定选调人选,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附件:1.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组织部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2.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组织部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相关附件:
附件1: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组织部选调公务员职位表(1).xlsx
附件2: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组织部选调公务员报名表(1).doc
文章来源:http://www.lg.gov.cn/xxgk/zwgk/rsxx/ryzp/content/post_87834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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