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2021年上半年拟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 《贵州省教师条例》、《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 做好 2021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2021〕2 号)《黔东南州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及《黎平县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黎平县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完成了网上核验、现场审核、思想政治审查工作,拟对吴先林等128位申请中小学教师人员进行认定,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表)本公示期限为5天,从2021年5月24日起至28日止。如有不符合认定条件、材料弄虚作假,请知情人在公示期内如实反映举报。举报电话0855-6221892
黎平县教育和科技局
2021年5月24日
文章来源:http://www.lp.gov.cn/newsite/xwdt/gsgg_5768869/202105/t20210524_682431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