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聘员公告
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增城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聘员1名,具体岗位和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道德意识,愿意履行工作职责与义务,愿意服从统一调配;
3.年龄为18-40周岁;
4.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且具有与岗位相匹配的中级职业资格(执业资格);
5.具有5年以上从事消防安全相关工作经历;
6.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工作要求;
年龄、工作经历和相应职业资格(执业资格)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日。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曾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单位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近3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不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情形;
6.招考部门认定的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与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1日至7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共3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要求提供资料,承诺服从工作安排,逾期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文化路11号104室(原增城市政府大院内)。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招聘单位现场对报考人员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报考本单位招聘。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均不能参加后续环节。
2.报名时须提交如下证件及材料:
(1)《广州市增城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聘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需要复印户主页及本人页,如属集体户口,须提交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进行在线验证);
(4)对应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所在单位证明;
(5)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蓝底彩照2张;
(6)户口或居住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领取准考证。完成现场报名程序的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和现场实操方式进行(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结合工作实际,主要是对应考者的职业素质、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考核。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招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延长报名时间,延长后仍达不到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或调减,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可参加面试。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2.现场实操: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拟进行现场实操对象(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入现场实操环节)。现场实操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主要是对消防设施设备操作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考试实行考场封闭,参加面试和现场实操人员应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候考室签到和抽签。本人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候考室签到抽签或未经现场负责人许可中途离开现场的,均作弃权处理,不再安排补考。
(五)体检
由招聘单位组织。考试结束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出来3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增城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而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体检合格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要求进行考察,考察对象需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的,取消考察资格。考察主要围绕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对考察对象的违法违纪情况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考察,未通过考察的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按照考试总成绩、体检及考察等综合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通过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c.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向组织反映被公示人员的问题,将认真调查核实,经查属实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不具体或不属实的不予受理;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考试总成绩一年内有效,根据本次招考岗位人员空额情况可在应考者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补录。
四、工资待遇
经聘用为后勤服务类聘员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工资福利待遇执行广州市增城区机关事业单位聘员工资福利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c.gov.cn/)发布公告。
(二)报考者应携带《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附件4),持有“粤康码”或“穗康码”等健康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要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考所有通知均通过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c.gov.cn/)发布,报考人员应密切留意,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报考人员失联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四)在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中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增城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2829179,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监督电话:020-32828522。
附件1:广州市增城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聘员岗位需求表.docx
附件2:广州市增城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聘员报名表.docx
增城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7月12日
文章来源:http://www.zc.gov.cn/gk/rsgz/dwzp/content/post_73739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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