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2021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初中起点专科层次)面试公告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1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初中起点专科层次)招考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21]51号)和《安徽省2021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生公告》精神,现将2021年度我县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初中起点专科层次)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霍邱县户籍、截至2021年8月31日年龄不超过18周岁、已经填报我县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志愿的2021年中考考生。报考对象须身体健康、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标准要求、参加2021年全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中考成绩达到中考所在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以培养院校为单位,按省下达我县2021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依据中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含省内县外参加中考、户籍为霍邱且填报我县2021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志愿、于7月20日下午17:00前带确认表复印件或纸质盖章件到霍邱县教育局人事股申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最后一名如有多人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具体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于2021年7月21日在相关网站发布。
二、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2021年7月23日上午(星期五)
2.面试地点:霍邱县城关镇中心小学教育集团本部(霍邱中学北/汇峰国际城小区西)。
三、面试内容与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品德、语言表达和职业认同等。面试满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评定结论为“不合格”。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四、面试程序
1.报到:参加面试考生须携带中考成绩单(仅限霍邱县户籍、在外县区就读的考生)、中考准考证、报考提前批次志愿确认单及户口簿原件于7月23日上午7:00前,从城关镇中心小学教育集团本部南门,直入蓼丰楼(综合楼西)二层报告厅报到,7:30考点封闭,考点封闭后任何迟到考生不得入场。
2.抽签分组。考生抽签确定分组及面试顺序,7:30后,按组别由引导员带入各自相对应的候考室,进行面试前资格审查、培训及登记工作。
3.面试:考生凭抽签号(从小号到大号)由引导员依次引导进入相应面试室进行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结束,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由主考官按“隔位报分法”当场公布。
4.离场:参加面试的考生被告知面试分数后立即退场,不得带走草稿纸,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五、面试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相关证件、材料于7月23日上午7:00前到达考点,考生迟到30分钟者视为自动放弃,7:30考点封闭,考点封闭后任何迟到考生不得入场。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进入面试场地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进入考点、候考室后,必须确保人与人之间保持一定距离,考生在没有开始面试时应佩戴口罩,在面试时不需佩戴口罩。面试结束后,考生要及时离开考点,避免人群大量聚集,同时注意防暑及往返路途安全。
3.考生不得携带任何资料、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面试室等面试场所。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在考试期间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吵闹喧哗。
六、面试结果公示
面试结束后,面试结果于7月23日下午在相关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七、签订协议
1.面试工作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且持有本县户籍、符合报考条件的2021年中考考生中,根据本县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生计划,遵循提前批次考生志愿录取规则,按照中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拟定签订协议建议名单。
2.签订协议公告于7月23日22:00前在相关网站发布,签订协议时间定于2021年7月26日,入围考生将签订放弃普通高中承诺书,同时和政府签订《安徽省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协议书》。因资格审查、面试不合格或放弃签订协议书等原因,其缺额按照中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递补,相关递补公告于2021年7月26日22:00前发布,递补考生签订协议时间为2021年7月27日上午。
八、相关要求
1.各初中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安排人员随时关注我县相关网站发布的相关公示公告,及时将相关事项通知到本校每一位填报我县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志愿的2021年中考考生。
2.霍邱县2021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具体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结果公示、签订协议名单及公告、递补签订协议名单及公告等后续信息均将通过我县相关网站发布,请及时查询。
3.各位考生及家长须随时关注相关公告、通知,按照既定的时间节点参加面试、签订协议等事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霍邱县教育局
2021年7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www.huoqiu.gov.cn/xqgk/gsgg/341580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