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2021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分配公告
为做好全县2021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分配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6〕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2021年7月22日中共临泉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将临泉县2021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分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配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坚持有编有岗、面向村小及教学点原则;
3.坚持超编限额及兼顾就近方便原则。
二、分配岗位设置
见附件:临泉县2021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分配设岗情况。
三、分配程序
1.报到资格审查(2021年8月4日前)。
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县教育局三楼人资股报到。
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
2.统一笔试(2021年8月14日)。
临泉县2021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应分配人员,必须参加县组织的统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
(2)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8月14日上午 8:30-11:30,两科同时进行。
地点:临泉县兴业路实验学校(县交通路与兴业路交叉口)。
(3)笔试成绩
笔试每科满分为10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合成笔试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4)加分
高中起点本科层次的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笔试合成成绩加3分。最终成绩相同的,依次以笔试合成成绩、《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笔试成绩及加分后的最终成绩届时在县政府网公布。
3.组织选岗(拟定于2021年8月18日,以选岗公告为准)。
根据最终成绩排名情况,选岗分两轮进行:
第一轮选岗:户籍为乡镇C、D区且愿意回本人户籍乡镇学校任教的,可在设岗范围内直接确定到本人户籍乡镇学校任教。如户籍生源选岗人数超出本乡镇学校设岗数的,统一考试成绩排名在前的优先。
第二轮选岗:生源户籍为城区五街道、乡镇A区、乡镇B区,或乡镇C、D区不回本人户籍乡镇任教的,在剩余岗位中按综合成绩名次进行依次选岗。
选岗由县教育部门牵头,县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共同组织,纪检全程监督。
调岗:选岗后一天内允许两人对调岗位。申请调岗双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县教育局三楼人资股办理调岗确认手续。
4.公示、上岗(2021年8月20日前)。
选岗结果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选岗结果,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由县教育局开具介绍信到选岗学校报到(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务必于2022年5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并于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报到上岗,否则视为违约)。
四、签约聘用
由县教育局将拟聘人员名单、《临泉县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聘用审批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有关要求
1.要高度重视。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是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协同配合、精心组织分配工作,确保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分配工作平稳、顺利、公正进行。
2.要严明纪律。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对以权谋私,弄虚作假,人为干扰分配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照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系当年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必须申请回避,不得参加分配等相关工作。
3.要加强管理。2021年毕业的临泉籍乡村教师选岗后要按要求及时到校报到。定向培养师范生要自觉履行培养协议,坚守服务期合约。对未能履行协议规定的,除退还所享受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费用及缴纳50%违约金外,取消其公办教师身份,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特别提示: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分配统一笔试、组织选岗等后续信息,请及时登陆临泉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咨询电话:6402175(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5390513(县人社局),6402176(县教育局)。
6402808(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
附件:临泉县2021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分配设岗情况
临泉县教育局 中共临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临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泉县财政局
2021年7月30日
附件:临泉县2021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分配设岗情况.xlsx
文章来源:http://www.linquan.gov.cn/content/detail/6103c56c886688682c8b456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