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与考调城区学校择校等有关事项预通知
福清市2021年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拟聘用人员与考调城区学校入围教师参加择校,相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择校时间:拟定于2021年8月24日(星期二)上午8:30,具体择校时间及岗位分配表见8月21日前的通知。
二、择校地点:福清市滨江初级中学。
三、择校对象:
1.福清市2021年公开招聘的公费师范生、硕士研究生、校聘合同教师拟聘用人员;
2.福清市2021年暑期申请考调城区学校入围的教职工。
四、注意事项
1.择校对象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达福清市滨江初级中学指定的择校休息室集中,可与家属预先熟悉相关学校并做好择校方案。
2.做好择校前预选学校准备。择校开始,新任教师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有序组织择校,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校;考调城区学校入围的教职工按考试成绩排名顺序进行择校。若出现成绩相同,则按抽签顺序,从抽签1号起进行择校。
3.参加择校对象,若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错过本人自主择校时间的视为放弃择校。
4.每位参加择校对象现场考虑择校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若超过规定时间未作选择的,将视为放弃,名次在该对象后面的可依次进行择校。
5.每位参加择校对象只允许1名陪同人员,择校对象与陪同人员的车辆不得进入择校现场。
五、疫情防控要求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择校对象和陪同人员应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自觉佩戴口罩,接受现场工作人员体温检测并扫码,且要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按要求保持安全距离。择校当天报到时或择校过程中出现体温异常(≥37.3℃),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2.请择校对象及陪同人员认真阅读并签署附件1《健康状况登记表》和附件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择校当天休息室集中时递交),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六、领取行政介绍信
根据《福清市教育局关于福清市2021年公开招聘编内新任教师的通知》、《福清市教育局关于福清市2021年公开招聘校聘合同教师的通知》以及《福清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暑期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调配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下对象须到指定地点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行政介绍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一)领取时间:2021年8月26日(星期四)下午2:30-6:00。
(二)领取地点:福清市教育局一层办事大厅。
(三)提交材料:
1.调动人员: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
②原人事关系所在学校开具的介绍信原件。
2.新任教师: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
②毕业证书;
③学位证书;
④报到证;
⑤教师资格证。
新任教师须提供第①-⑤项原件与复印件。
七、新任教师档案转递
新任教师在择校休息室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调档函,自行前往档案所在地调档,并于2021年9月6日(含)前将本人档案转递至福清市教育局人事科。档案未按规定期限内将本人档案转递至福清市教育局人事科或审档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新任教师岗前培训
根据《福清市教育局关于福清市2021年公开招聘编内新任教师的通知》和《福清市教育局关于福清市2021年公开招聘校聘合同教师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所有拟聘新任教师均应参加岗前培训。此次岗前培训采取线上培训的方式,培训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2021年8月26日,共计两天,具体有关事项详见于“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招考招聘公告”发布的《福清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21年新任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
咨询电话:0591-85232540。
附件:1.福清市2021年择校对象健康状况登记表
2.福清市2021年择校对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福清市教育局
2021年8月18日
附件:
附件:2.福清市2021年择校对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安全承诺书.doc
文章来源:http://www.fuqing.gov.cn/xjwz/zwgk/gggs/zkzpgg/202108/t20210818_416467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