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街道公开招聘劳动监察协管员公告
为弥补人员不足,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监察中队协管员1名。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1、招聘岗位名称:金花街道劳动监察中队协管员
2、招聘岗位职责:负责处理辖区的劳资纠纷、各类用人单位劳动关系情况巡查、协助完成上级和街道其它工作任务。
3、招聘人数: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较强工作责任感及保密意识;热爱劳监工作,服从管理,具有吃苦耐劳、敬业奉献精神;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具备劳动法律、法规相关专业知识者优先;
3、年龄要求,女40周岁以下,男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4、因工作岗位的特殊性,要处理突发劳资纠纷,需随时到岗处理(含深夜、休息日、节假日);
5、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及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三、工资待遇
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8月19日起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名邮箱:jhjcgk@163.com,请注明应聘岗位);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26日至8月31日;
3、相关要求:报考人员填写《荔湾区金花街道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请注明应聘岗位),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个人户口簿复印件需复印户口簿首页)、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等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交扫描件。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4、资格审核:报名和资格初审由金花街组织实施并电话通知面试。
(三)笔试和面试
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文写作能力、沟通协调、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
(四)体检安排
按考试及考察结果确定体检对象,应聘者按要求到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顺序进行体检递补。
(五)录用
1、考试合格后,初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2、体检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
3、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4、本次招聘工作由金花街道编外人员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杨小姐联系电话:81072431
附件:
金花街道社区建设办公室
2021年8月26日
文章来源:http://www.lw.gov.cn/lwzx/tzgg/content/post_77418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