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21年人才招聘补充公告
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拓宽人才引进渠道,结合学校设立本科院校人才需求,2021年面向社会补充招聘53名各类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位于新疆和田市北京西路169号,始建于1938年“简易师范”,1978年经国家教育部、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置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建制为副厅级单位,是一所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学校现有教育学、文学、理学等8个学科,开设专业24个,其中师范类专业16个,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学前教育、地理教育、汉语、化学教育、计算机教育、历史教育、旅游管理、美术教育、数学教育、体育教育、物理教育等专业。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在校生8140名。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追求“敬业爱生,为人师表”的教风和“勤学进取,求是致用”的学风,致力于培养基础教育合格师资和各类人才。
二、引进对象
(一)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
(二)教授、副教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件1)
四、引进人才优惠政策(见附件2)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二)学历年龄要求:教授年龄一般不大于50周岁(1971年8月1日后出生);副教授年龄一般不大于45周岁(1976年8月1日后出生),须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急需专业的可适当放宽;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大于40周岁(1981年8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大于35周岁(1986年8月1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一般不大于28周岁(1993年8月1日后出生);
(三)熟练掌握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中国语言文学类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电子邮件、电话。
2.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0日有效
3.报名咨询电话
梁老师:15199271377;固定联系电话:0903-2512400
(工作时间:10:00-14:00,16:00-20:00)
4.报名所需材料:(请按顺序排列)
(1)《和田师范专科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3)1份,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本科、硕士毕业证、学位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需提供有效的毕业生推荐表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4)中共党员证明(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应提供所在院系、单位组织部门或党支部出具的证明,未做要求的不需提供);
(5)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6)有意向到校工作的副教授及以上人员或博士研究生须填写《和田师范专科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书》(见附件4);
(7)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政审材料(见附件5);
(9)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以上9项材料单独打包。
(10)学历学位论文和个人独著或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核心期刊论文须注明等级类别);
(11)专著或主持参与的课题项目等(须注明等级类别);
(12)各类奖励证书,如没有可不提供;
以上3项材料单独打包。
以上材料均以电子扫描件PDF格式,采取“姓名(学历学位)+专业+报名岗位”命名,于2021年10月30日20:00前用文件压缩包发送至邮箱:hetianshizhuan@126.com;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进校后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由和田师范专科学校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公告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分期、分批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考核,初审结果将在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官网公布,请广大应聘人员及时查看初审结果,做好相关考核准备。
学校官网网址:www.htnc.edu.cn
(三)考核流程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学校2021年人才招聘继续执行线上考核,如遇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也可进行现场考核,具体以通知为准。考核分专业基础考核和综合考核两部分进行,总分100分,其中:专业基础考核满分100分,占比总成绩40%;综合考核(满分100分,占比总成绩60%)。
1.专业基础考核
由和田师范专科学校人才招聘材料审核评定小组,根据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提交的材料分项进行成绩评定。
专业基础考核内容:
(1)学历学位论文和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占专业基础考核成绩的60%;
(2)专著、参与的课题项目等,占专业基础考核成绩的20%;
(3)资格资质证书,占专业基础考核成绩的20%。
2.确定综合考核人员
根据各岗位需求人数和专业基础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不高于1:2比例确定参加综合考核人员名单,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岗位,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可直接进入综合考核,具体由学校人才招聘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及成绩,将在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官网进行公示。
3.综合考核
由和田师范专科学校人才招聘综合考核小组,按照考核内容进行网络面试考核。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实际,采用钉钉APP进行网络远程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综合考核<网络面试>考生须知》。
综合考核形式:
以个人陈述、问答方式进行(15分钟左右);
《综合考核<网络面试>考生须知》将在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官网发布,请及时下载阅读。
4.成绩计算
专业基础考核、综合考核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专业基础考核成绩×40%+综合考核×60%,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四)政审
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政审人员。由学校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政审对象的遵纪守法情况,是否有犯罪记录,现实表现,遵守社会公德和奖惩情况进行政治审查。如出现空缺岗位,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体检
政审合格人员进校后,由学校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相关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另选二甲医院进行一次复查,以复查结论为准。出现岗位空缺,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官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学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对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未能提供岗位所需毕业证、学位证或其他证书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监督
招聘工作由学校人才招聘工作监督小组进行全程监督。应聘人员及招聘工作人员凡违反招聘程序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应聘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监督电话:0903-2518025
八、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及时关注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官网发布的相关信息。
附件1: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21年度人才需求一览表.xlsx
附件3:和田师范专科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附件5: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doc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
2021年8月31日
来源:https://www.htnc.edu.cn/2021/0831/c411a3134/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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