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资格审核公告
各位考生:
2021年10月19日,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公布了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成绩,现将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仔细阅读。
一、资格审核时间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红河州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中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核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至11月12日。成绩合格人员应在规定时间的工作日提交资格审核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核,造成无法正常办理证书等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核流程
2021年度中级资格审核实行网上资格审核。
(一)中级资格审核流程
1.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在审核时间内登录云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http://czt.yn.gov.cn)“会计管理”页面,点击“会计考试→证书申领”,进入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领页面。
2.申请人输入身份证号码、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及验证码后,登录系统后自动校验申请人证书级别,进入证书或合格成绩单申领页面。
3.申请人填写证书或合格成绩单申请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信息填报完整后提交申请,等待审核。
4.财政部门管理人员对申请人的上报材料进行网上审核确认。审核时间到期后,云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会计考办)将关闭证书申领系统,统计审核通过人员,按时上报财政部考试管理机构制作证书。
5.中级资格证书到达我州后,州会计考办负责将证书分类整理,分发到县市会计考办。
6.审核通过后的申请人,可通过证书申领系统下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信息表》,在规定的领证日期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报名所在地会计考办领取中级资格证书。
7.上传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
(2)全日制/非全日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3)会计工作年限证明;
(4)证书申领所需上传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材料)。
注:文件格式为jpg格式,不得大于200KB。
(二)2021年度初级资格证书补申领
2021年度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资格审核的初级成绩合格人员,在此期间可申请补申领初级证书,初级证书申领流程与中级资格相同,初级资格审核上传材料为:身份证正、反面;高中或以上学历(学位)证书;证书申领所需上传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材料),文件格式为jpg格式,不得大于200KB。
三、红河州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咨询电话
州 级:0873-3732526
蒙自市:0873-3179238
个旧市:0873-8870014
开远市:0873-7223341
弥勒市:0873-6126077
泸西县:0873-6628550
建水县:0873-7617276
石屏县:0873-4857738
元阳县:0873-5643794
红河县:0873-4624936
绿春县:0873-4222517
屏边县:0873-3223529
河口县:0873-3450700
金平县:0873-5222130
红河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1日
来源:http://www.hh.gov.cn/szhh/gsgg/202110/t20211021_5496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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