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检察院202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
为确保德宏州人民检察院202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工作顺利完成,根据《德宏州人民检察院202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德宏州人民检察院202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方案》,现将面试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22年2月27日(星期日)上午8:30
二、面试地点
德宏州委党校教学楼(芒市南蚌路30号)
三、面试方式及最低分数控制线
(一)面试方式
检察官助理职位:采用模拟法庭控辩的面试方式。每场面试安排报考同一职位的所有考生,同时进行面试抽签,决定场次以及控、辩角色。正式进行面试前,每个考生在监督员的监督下,有20分钟的准备时间,构思发言提纲(考生不得将备考资料带入备考室,在备考室准备的发言提纲可带进考场)。每场面试时间为25分钟,按控辩顺序每人阐述观点时间各为3分钟,要求根据抽签确定的题目类型首先定位自己的角色,就案件事实、性质、量刑等向模拟法庭提交己方的诉求;相互抗辩时间为13分钟,辩论结束后,考生分别用3分钟时间作最后陈述。
文秘职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每场面试时间为25分钟。
(二)面试最低分数控制线
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若考生的面试成绩无法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则无论其笔试成绩的高低,均视为不合格,不予遴选。
四、面试流程
(一)报到
1.考生报到时间:2022年2月27日(星期日)上午7:30,未按时报到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报到地点:德宏州委党校教学楼。
3.考生报到要求:报到时向工作人员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盖印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本人亲笔签名的 《德宏州人民检察院202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并将随身物品摆放在指定位置,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纸质版的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本人亲笔签名的《德宏州人民检察院202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进入考生候考室。证件和资料不齐者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疫情防控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德宏州人民检察院202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二)候考
考生报到后进入候考室,工作人员再次核对考生身份,宣读《考生须知》,并宣布面试纪律和其他注意事项。候考期间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三)抽签
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按报考职位进行抽签,确定结构化面试的先后顺序及检察官助理岗位的控、辩方,并由考生在《考生抽签表》签名确认,确定面试考场和面试顺序。
(四)面试
考生佩戴面试顺序号由工作人员引导到考场进行面试。
(五)成绩公布
1.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即考生面试完毕,到休息室等候面试成绩。当后一名考生面试完毕,前一名考生返回考场听取本人面试成绩。
2.综合成绩于面试当天内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2位小数,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3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然后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五、面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凡未按时间、地点报到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凡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的,其面试成绩扣5分。
(三)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自觉遵守面试工作各项管理规定和纪律,随身携带的资料、通讯工具等各类物品必须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严禁带入候考室、考场。凡不把上述随身物品交工作人员保管的考生,视为违规,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生进入考场只允许报告本人面试顺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本人父母或亲属姓名,一经透露视为违规,该考生的面试成绩扣5分;也不得透露具体岗位信息(如某单位某岗位),一经透露视为违规,该考生的面试成绩扣2分。
(五)按照回避相关规定,考生可向监督人员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予以回避。
(六)面试时,考生不得在面试题本上作答、记录或标记,面试结束后不得带走面试题本和草稿纸。
(七)考生在候考室、考场、休息室内禁止大声喧哗和吸烟。
(八)参加面试期间应服从工作人员和疫情防控人员的管理。
(九)对违反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六、提醒事项
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及时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德宏州人民检察院202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知晓政策规定及时间安排,凡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的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附件:德宏州人民检察院2021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NE9I7O6b8gBwyTKstHNuvg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