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献血管理中心是市卫生局直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招聘岗位 | 人数 | 招聘范围 | 基本条件 | 具体条件 | 年龄条件 |
会计 | 1人 | 浙江省内户籍 |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结协作精神;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 3、具有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且熟练操作办公室应用软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 会计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并具有一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
注:1、工作经历均按周年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30日。
2、相关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以及社保记录为准。
二、报名
1、报名时间;10月18日—10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杭州市献血管理中心办公室(杭州市上城区孝女路2号市卫生局512室)
3、报名方式:报名者持个人简历、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至中心办公室,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邮寄或电话等方式报名。
4、报考人数不足招考计划1:3的职位,不开考。
三、考试
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
2、符合报名条件、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3、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核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
五、聘用及公示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人选,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杭州卫生信息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内无异议,在公示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联系人:胡桂莉,电话:0571-87030963
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孝女路2号(杭州市卫生局512室)
邮编:310006
杭州市献血管理中心
201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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