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外侨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公务员局 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公布2012年度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闽人函〔2012〕272号)文件,现将2012年度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及我市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一、合格标准
2012年度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笔译、口译(交替传译类)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
二、我市杨梅等4人(名单附后)成绩合格,取得相应级别翻译笔译、口译专业资格,现予以公布。
莆田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莆田市公务员局
二0一二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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