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江川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玉溪市江川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的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
二、招聘岗位
办公辅助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有较强责任心。
3.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必须满足下述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中的任意一条:
1.零就业家庭人员:未婚人员(含其父母、兄妹)、已婚人员(含其配偶、子女)均未实现稳定就业或经商办企业情况的家庭成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须为民政部门在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简称:4050人员),以《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须为持有残联部门出具的《残疾证》人员;
5.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以《就业创业证》记载的登记失业时间计算,连续失业时间满12个月。
同等条件优先安置零就业家庭人员、4050人员。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察择优、体检、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四、薪酬待遇
执行玉溪市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关政策。双方依法签订城镇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缴纳五项社会保险。
五、报名具体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4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玉溪市江川区政务中心2楼85号窗口。
3.报名方式:现场提交《江川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报名表可自行下载附件。
4.报名所需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等相关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免冠彩色小一寸证件照一张。
5.咨询电话:0877-8019970
六、纪律要求
(一)报考者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其面试或聘用资格。如聘用后发现不符合聘用资格的,追回其发放工资补贴。
(二)报名后,报考者应注意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者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三)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用人单位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面试和聘用资格。
附件:江川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xls
来源:http://www.ynjc.gov.cn/jcqzfxxgk/tzgg4156/20230410/14373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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