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玉溪市委党校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二)
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党校工作需要,委托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备案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工作内容
公共管理服务岗2人,主要负责行政管理事务、教学科研日常管理等工作业务辅助。
三、招聘条件
(一)符合下述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中的任意一条:
1.零就业家庭人员,未婚人员(含其父母、兄妹)、已婚人员(含其配偶、子女)无稳定就业情况。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须为民政部门在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须为持有残联部门出具的《残疾证》人员。
4.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失业时间以《就业创业证》记载的登记失业日期为计算起止时间。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身体健康,男女不限,工作能力适应岗位要求。
(四)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有一定沟通交流能力和文字功底,熟悉办公软件日常操作,汉语言文学、新闻学、计算机等专业优先考虑。
(五)具有下列情况的不得报名参加
1.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在行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法律规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玉溪人才网、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05月10日—2023年05月24日,上午018:0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彩虹路59号2幢507室);柯老师(18869729063)。
3.报名材料包括:《中共玉溪市委党校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如有请提供)、残疾证(如有请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职业资格证等材料扫描件。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者提交的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请报考者务必按照《公告》及职位要求应聘。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招聘要求、岗位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弄虚作假的报考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核
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者进入考核环节,根据不同岗位要求,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面试(谈)的形式进行,择优录取。考核时间、地点具体以短信及电话进行告知。
(五)体检和政审
1.体检:按拟招聘人数安排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在规定时间内可到上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由市委党校决定是否递补。
2.政审:由拟聘用人员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六)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
(七)办理审批录用
到玉溪市就业局就业指导科办理审批录用手续。
(八)签订劳动合同
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审批录用手续,依法签订城镇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实行1年1签(含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除协议。协议期满后,按照公益岗管理规定,解除协议合同。
五、薪酬待遇、工作时间及工作地点
(一)薪酬待遇:试用期1个月,签订劳动合同后工资执行红塔区聘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有关政策执行。
(二)工作时间:参照市玉溪市委党校工作时间执行。
(三)工作地点:中共玉溪市委党校(红塔区春和街道九龙池公园旁)。
六、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三)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单位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附件:中共玉溪市委党校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
中共玉溪市委党校
2023年05月10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D-3KA5AotaV4N1kuMrHIl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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