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招募政务服务体验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及时发现解决企业群众办事的痛点堵点,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评价作用,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政务服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募30名政务服务体验员(以下简称体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范围
在昆明市工作生活,关心政务服务工作的企业、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社会团体代表、媒体记者代表等。
二、招募条件
(一)体验员需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公正廉洁,善于听取和反映办事对象对政务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呼声,并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
2.关心和支持政务服务工作,热心公益活动,善于调查研究,对政务服务工作能够深入了解和研究,自愿参与体验员活动;
3.具有良好沟通和表达能力,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参与体验活动,年满18周岁、65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具有热心和奉献精神,愿意承担体验员职责;
5.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组织领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体验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
2.受过劳动教养或者行政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或者开除留用的;
4.失信被执行人;
5.存在恶意投诉、举报等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行为的;
6.其他不适合担任体验员的。
三、招募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取个人自荐报名和单位、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单位、组织推荐的须征得被推荐人同意。本次招募分为网络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方式,凡符合条件并自愿担任体验员者填写《昆明市政务服务体验员报名表》进行报名。
网络报名:填写报名表并发送邮箱:kmzwfw@163.com。
现场报名:昆明市政务服务中心(昆明市呈贡区锦绣大街一号)一楼导办台。
报名时间:2023年9月25日—10月7日,工作日9:00—17:00,联系电话:0871—63149900,63149916。
收到报名信息后,市政务服务局将与报名人员联系,请报名人员确保电话畅通。
(二)资格审查。由市政务服务局进行资格审查。
(三)公示。招募人员名单通过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门户网站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
(四)颁发证书。公示结束后,市政务服务局对招募的体验员颁发证书。
(五)体验培训。市政务服务局组织开展政策要求、体验内容培训。
四、体验方式
体验活动采取开展集中体验与自主体验相结合的方式。集中体验由市政务服务局牵头组织,个人体验由“体验员”自主选择进行。体验内容范围如下:
(一)深度参与。积极参与政务服务建设,直接感受政策“懂不懂”、流程“通不通”、服务“优不优”、体验“好不好”,从企业和群众视角找准政务服务需求侧的着力点和发力点。
(二)线上体验。从“一部手机办事通”、云南省政务服务网等线上办事渠道体验表单填写、材料提交等环节,查看功能是否好用、办事指南是否准确、办理渠道是否畅通。
(三)线下体验。通过现场咨询、取号、排队、填表、提交申请材料、领取结果、评价等政务服务全流程,实地感受窗口服务是否优质、办事效率是否高效、办理结果是否满意;通过政务服务“e办通”、自助终端,进行查询、打印、申报事项体验,检验自助办理成熟度。
(四)民意调查。多渠道收集企业和群众的办事诉求,提出合理化、有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
五、体验员主要职责
(一)对线上线下各渠道和各类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体验,提出优化政务服务的合理意见和建议。
(二)对全市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及窗口的行政审批服务、政务公开、服务承诺等情况进行体验监督,全流程体验感受办事流程的简化、工作效率的提升、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以及服务环境的优化,同时查问题、找不足、提建议。
(三)收集企业和社会各界在企业开办、项目落地、生产经营、群众办事等方面存在的意见建议,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堵点。(四)积极参与市政务服务局组织开展的调研、座谈等活动,对昆明市政务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开展体验活动时,记录体验情况,及时反馈体验情况,以及意见建议。
六、组织管理
体验员提出的整改问题和改进意见,由相关责任部门整改落实后形成书面报昆明市营商环境办,整改情况纳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提升政务服务能力考核内容。
七、纪律要求
体验员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要求。
(一)在体验活动中获取的涉密或敏感资料、信息、问题线索以及形成的调研报告,不得擅自发布。
(二)不得以体验员名义开设网站及新媒体账号。
(三)不得以体验员身份干预、影响政务服务实施机构或窗口正常工作。
(四)严禁利用体验员身份违反相关规定接受与体验工作相关的宴请、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娱乐、旅游等活动。
(五)严禁在体验活动中谋取私利或其他不正当利益。
(六)对违反法律法规、工作纪律或收到投诉举报的,一经核实,立即解除聘任,并报请主管单位和组织、纪检部门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八、其他说明
体验员工作性质为公益性义务工作,无报酬,聘请周期为1年,聘期届满自动解聘,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
体验员在聘期内,有以下情形的,应当予以解聘:
(一)因个人原因自愿退出;
(二)无故不参加政务服务体验活动达3次以上的;
(三)故意扰乱或破坏政务服务体验活动的;
(四)存在恶意举报、投诉,或反映问题不实等不正当行为的;
(五)违反体验员纪律要求的;
(六)其他不适宜继续担任体验员的。
来源:https://zwfw.km.gov.cn/c/2023-09-25/477903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