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水富市委政法委关于引进人才的公告
为推动平安法治水富建设,进一步优化高素质专业化政法干部队伍,按照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拟引进优秀人才投入政法事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安排
面向水富市内、外考察引进公务员(含参公人员)1名,事业人员2名。
二、资格条件
(一)引进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理想信念坚定,忠诚干净、勇于担当、公道正派、乐于奉献、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科级领导干部或相应职级干部等优秀干部人才,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4.年度考核(试用期除外)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政法工作需要;
6.专业不限,具有政法工作经验、法学专业毕业、取得中国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者优先考虑;
7.符合公务员或事业人员转任有关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拟推荐人选: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包括直系亲属、配偶及子女等重要关系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违纪违法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本人及家庭成员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新录用到乡镇(街道)工作未满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
3.公务员转任或事业人员调动后构成回避的;
4.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其他情形的。
三、人选推荐程序
(一)推荐报名。符合条件人员在征得单位同意的情况下自荐报名,有关单位可进行组织推荐。
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表(干部任免审批表)》;
3.现任职务职级任职经历证明(提供任职文件或干部任免审批表等);
4.学历学位证书,有专业资格证书、获奖材料的可一并提供;
5.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
6.报名推荐表(附件),包括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数码彩照;
7.报名参加公务员引进的,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以上材料复印件应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签署经办人姓名、日期后盖单位公章现场报送,也可扫描为PDF文件发送到指定邮箱,需确保文字、图片清晰。
(二)考察调研。水富市委政法委对申报人选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组成考察组,对人选进行实地考察。
(三)提出拟调配方案。经考察考核人岗相适的,由水富市委政法委研究提出拟调配方案,根据干部管理规定程序进行后续工作。
(四)体检。由水富市委政法委适时组织开展体检。
四、有关事项
(一)引进人才,其职级按照水富市有关规定确定。
(二)人员信息资格审核贯穿考察全过程,如发现考察人选有违纪违法、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一经核实立即终止考察资格。
(三)报名时间自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
联系方式:水富市委政法委政工科0870—8639337,手机号:13638877774、18214299391;邮箱:sfzfw@163.com。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水富市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Ckeb_CpXSQ4ASpFVJbwa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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