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等事宜的通告
根据《昭通市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通告》精神,现将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资格复审、面试、职业素质测评、体检等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按照参加考试人员有效笔试成绩平均分的80%计算,昭通市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6.9分。笔试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将不能进入选调后续环节。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名单见《昭通市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名单》(附件1)。
二、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按照《昭通市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通告》的规定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具体见《昭通市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2)。
三、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11月13日8:30-12:00,14:30-18:00。
资格复审地点: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昭通市人民政府1号楼103室)
(二)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考生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其他与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件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一份复印件,资格复审原则上必须考生亲自到场。
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考生,在资格复审时还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1.考生要提前下载打印并填写《昭通市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资格审核表》(附件3)一式两份,资格复审时,上交审核人员审查。在审核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者,取消该考生的选调资格,并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顺序递补。
2.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并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顺序递补。
3.资格审查贯穿本次选调工作全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出不符合通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选调资格。考生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选调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隐瞒信息、填报虚假信息骗取选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根据违规事实,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4.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主动与选调单位联系,如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面试
在每个选调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按2:1的比例末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通过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数与岗位选调人数比例未达到2:1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员确定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再组织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控制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职业素质测评、体检、考察等环节。面试工作预计于2023年11月中下旬开展,具体时间地点后续在昭通人社微信公众号通知,请注意关注。
五、职业素质测评
需要职业素质测评的选调岗位,测评的时间、地点等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电话通知。面试和职业素质测评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综合成绩计算及公布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进行加权合成,按百分制计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需做职业素质测评的岗位,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为: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职业素质测评成绩×20%)。
综合成绩在红色扎西微信公众号和昭通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
七、组织考察
本次公开选调采用等额考察的办法进行,由各选调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公开选调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列为考察对象。若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在同一岗位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察主要对公开选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和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及与公开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与评价,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八、体检
体检由市人社局统一安排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考察合格拟选调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如果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体检。体检过程中若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再递补,体检费用由参加选调人员自行承担。
九、公示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红色扎西微信公众号及昭通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调动和聘用
拟选调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选调的,按干管权限报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工作调动和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办理手续,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办理手续;实行试用期的选调岗位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再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昭通市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名单
2.昭通市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3.《昭通市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资格审核表》
中共昭通市委组织部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9日
(请扫描二维码查看附件)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23i3beZcdcuBddwHp_s0v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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