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红塔区财政系统事业单位2024年提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和《关于规范玉溪市事业单位提前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玉溪市红塔区财政系统事业单位2024年计划面向高校招聘12名优秀硕士研究生作为财政系统干部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2024年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条件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性别 | 专业或方向 | 具体聘用单位 (各招聘1人,按综合成绩选择聘用单位) |
财务管理岗(男) | 6 | 限男性 | 财政学、金融学、会计学、税务学、审计学;及相近专业 | 玉兴街道财政所、玉带街道财政所、李棋街道财政所、春和街道财政所、洛河乡财政所、红塔区非税收入管理局。 |
财务管理岗(女) | 6 | 限女性 | 财政学、金融学、会计学、税务学、审计学;及相近专业 | 凤凰街道财政所、高仓街道财政所、大营街街道财政所、研和街道财政所、小石桥乡财政所、北城街道财政所。 |
三、其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服从工作安排;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
3. 2024年7月31日前须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
4.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5.在红塔区财政系统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录用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程序
整个招聘期间,应聘人员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无论任何环节,如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考试考核及聘用资格。
招聘期间如有放弃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者,按成绩依次递补;公示之日后放弃的,不再递补。
招聘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报名考试考核工作进行适当调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2月19日;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填写《玉溪市红塔区财政系统干部人才报名表》,连同报名材料以扫描的方式制作成电子文档(格式为JPG或PDF,图像清晰)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yxhtczj@126.com,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招聘岗位+姓名+学历。
报名材料:
1.《玉溪市红塔区财政系统干部人才报名表》(附后);
2.《基本信息表》;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
4.身份证扫描件;
5.成绩单(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
6.在线学籍报告;
7.相关获奖证书、资格证书、担任干部情况、论文发表情况、课题研究情况(含立项书、结项书等相关资料)等。
报名要求: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二)考试考核
1.初选
招聘岗位数与实际参加考试考核人数超过1:5比例的岗位,先进行初选,即综合考虑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学位、学业水平、获得奖励、担任学生干部等因素并逐项评分,根据初选成绩由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参加综合面试人员;不超过1:5比例的岗位,全部报名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综合面试。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时间:2023年12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综合面试地点:红塔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招聘岗位要求具备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总分100分,按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综合面试成绩=综合成绩,设置最低综合成绩合格线为7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如因综合成绩并列导致符合服务条件人数超出招聘人数的,对末位并列人员进行加试,按照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分数高者进入下一招聘程序(加试内容另行通知)。
3.住宿安排:对于非红塔区籍应聘人员,由红塔区委人才办为参加综合面试人员提供人才驿站2晚的免费住宿。
(三)签订就业协议
考核结束后对综合成绩进行公示,根据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同时查验网络报名材料原件(收复印件一份)。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若逾期不签订协议的,按自动放弃处理;签订协议后放弃或提出解约的,支付对方违约金3万元。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提供《人才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学位证、相应的资格证书、任学生干部情况、奖惩情况、课题发表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审不合格或未能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五)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云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首次体检结果为不合格的,在5个工作日内可由报考者本人提出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的书面申请,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
(六)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查询违法犯罪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了解考察对象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最终形成考察认定结论。
(七)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在规定时限内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故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按违约处理。
五、相关待遇
(一)福利待遇
招聘人员为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及福利等待遇。
(二)培养选拔
聘用人员作为玉溪市红塔区财政系统专业化干部人才;应聘到财政所的人员,由各(乡)街道负责具体管理。
六、纪律要求
(一)报考者须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并及时登陆玉溪人才网,了解招聘工作的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若因报考者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在报考工作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取消考录资格。
(三)如聘用人员未能按时取得报名条件中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的,或有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情况的,以及约定时间内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本公告由玉溪市红塔区财政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
1.玉溪市红塔区财政局:0877-6169266、18187724397(张老师)、15096783090(何老师)
2.玉溪市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7-2025135
监督电话:0877-6130815
附件:
中共玉溪市红塔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玉溪市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玉溪市红塔区财政局
2023年12月11日
来源:https://www.yxrc.cn/yxrc/article.g?m=detailRc&p_id=27096351&cateid=4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