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规定》,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巧家县医疗保障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性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且办理了城镇失业登记的巧家县户籍人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联发证1-4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优先招聘;
(二)零就业家庭人员;
(三)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四)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五)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
(六)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七)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脱贫劳动力。
二、招聘岗位
(一)招聘岗位:巧家县医疗保障局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1人。
(二)工作职责:从事政务服务窗口工作及单位安排的其他日常业务工作。
三、岗位要求
(一)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熟悉电脑办公操作。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安排、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四)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它条件。
四、福利待遇
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薪资待遇1650元,试用期购买工伤保险。试用期满后薪资待遇3000元,购买养老、工伤、医疗、失业保险,各项保险单位部分由单位承担,个人部分由聘用人员承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有关规定执行,在缴纳工会费后可同等享受工会会员福利。
五、用工期限
公益性岗位聘用期最长不超过三年。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网络渠道公开发布招聘公告,详见:“巧家县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
(二)报名。求职人员通过邮箱投递报名资料。
(三)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对求职人员资格进行审核。
(四)组织面试。招聘单位根据资格审核后的人员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五)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六)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双方签订城市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
七、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2024年1月3日止。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请应聘者将身份证、《毕业证》、2寸彩色证件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电子《就业创业证》、其他个人材料(如:荣誉证书、职业能力证书等)拍照(或扫描)与《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一起打包后统一发送至邮箱:1007570589@qq.com。联系电话:0870-3025206谢先生 。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XqIlx47GPlxNMtuPrT8C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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