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城市管理局2024年公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安宁市城市环境维护与管理,安宁泰安保安有限公司受安宁市城市管理局委托,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面向社会招聘安宁市城市管理执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性质
本次招聘为劳务派遣用工性质,具体岗位根据安宁市城市管理执法辅助岗位实际需求进行规范分配。
城市管理执法辅助人员不具备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主要在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说明
(一)本次招录城市管理执法辅助人员岗位层级为三类(网格员)。
1.人数、性别:招聘人数8名,其中男性7名,女性1名。
2.主要工作内容:协助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开展城市管理政策法规宣传、巡查、秩序维护等工作。
3.岗位要求:具有良好的学习、沟通交流能力;高中(含中专)以上文凭;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以报名当月起算)。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心素质和工作能力;
3.自愿从事城市管理执法辅助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4.城市管理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违法行为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城市管理执法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患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城市管理执法辅助工作的;
7.有纹身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工规定不得聘用的;
9.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招聘职位所需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4年1月8日上午9:00至1月12日下午17:00止(工作时间接受报名,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安宁泰安保安有限公司二楼人力资源部现场报名。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多报者作为无效报名处理,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2)报名人员须到报名地点领取填写《安宁市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报名与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个人报名及资格审查表》),及《安宁市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聘执法辅助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并仔细核对填报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审查通过,不允许作任何修改,因信息不实造成后续环节出现问题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行承担。
(3)报名人员须自行到相关银行打印个人征信报告。
4.报名材料:
(1)《个人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2)《承诺书》(本人亲笔签署并按手印,填写内容不得涂改);
(3)个人征信报告;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专业技术人员或技能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没有可不提供);
(6)身份证复印件;
(7)近期半寸蓝色免冠照片2张;
(8)其他本人认为需要展示的突出业绩、表彰奖励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报名时一次性递交。
报名材料实行现场审核。由应聘人员到安宁泰安保安有限公司(安宁市大屯新区景兴路业务综合楼)二楼人力资源部领取公函,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按照招聘时间内提交。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通过报名材料筛选的报考人员进入资格审查环节;资格审查原则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入笔试、面试等后续环节。凡弄虚作假或伪造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即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为1:3,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削减招聘岗位的人数,直至达到开考比例。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考试复习资料可在微信公众号(安宁市城市管理局)自行下载,但考试内容不局限于复习资料),笔试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安宁泰安保安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
(四)面试
1.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报名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进入面试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关注安宁泰安保安公众号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面试人员抽签确定顺序,面试突出实绩实效,围绕岗位职责目标进行,主要测试“岗位应变、组织协调、综合分析以及专业知识”等四个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100分。
(五)总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将在“安宁泰安保安”“安宁市城市管理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六)体检
面试通过后再进行体检,按照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和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同一个岗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必须在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项目须包括:肝功能、肾功能、血糖、血脂、血常规、尿常规、乙肝、梅毒、艾滋病、心电图、CT、上腹部B超、内科、外科、五官科、一般体格检查等,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七)递补
在体检阶段出现应聘人员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按照最终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八)公示
考察和体检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若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则取消聘用);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四、薪酬待遇
此次招聘的城市管理执法辅助人员经费由市级财政发放,岗位层级为三类(网格员),薪酬标准约为4660元/月(含工资+“四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及个人缴纳部分),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即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发放基础工资;享受年终绩效奖励、职工培训、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陪产假)等假期。工作表现突出有相应职级晋升机制。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务必仔细阅读以上要求,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保证所留通讯方式24小时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同时关注微信公众号(安宁泰安保安、安宁市城市管理局),及时下载、查收各项信息。
3.若有未尽事宜,或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的,将及时告知,请报考人员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如有报考相关问题,可致电咨询,电话:0871-68686289,0871-68688096 (0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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