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12】5号文件,2012年上半年教育部考试中心发放的全国中小学和幼儿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时间比较晚,考虑到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处于改革试点阶段,浙江省教育厅研究决定给予一次补报名机会。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金东区范围内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具有金东区户籍的人员或户籍不在本区但人事档案挂靠本地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可向金东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本地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
二、认定对象
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者,应在取得毕业证书后,(免教育教学基本能力测试)向认定机构申请相应的教师资格。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三、网上报名
金东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先网上申报,再现场确认。
网上补报时间:2012年10月25日——11月1日截止。
四、报名方式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资格认定网报”栏目,再点击“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网报系统注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进入系统“申报人必读”栏目,申请人根据条件、范围、等要求进行网报。
2、.阅读“网上申报协议”确认服务条款栏目,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
3、填报身份信息。申请人填写与全国统考姓名、证件号码、统考合格证编号相一致,必须真实、准确、无误。
4、选择申报相应的教师资格种类、认定省份和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现场确认点选择“金东区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
5、阅读网报“注意事项”。
6、填报信息。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进行核对。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因错报、瞒报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7、提交信息。填写完整个人信息并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即注册成功。
8、修改信息。网报结束之前,点击首页“资格认定网报”,申请人可凭姓名、身份证号码、密码、“登录”确认,方可进行“信息修改”(统考者姓名、证件号码、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不可修改)修改完毕,点击“提交”完成修改。
9、打印表格。申请人在网上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用A3纸正反面打印)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用A4纸打印)。
五、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11月6日8:30-11:00和14:00-16:30。现场确认网络工作时间将于11月6日17:00关停,请申报人员注意务必备齐所需的所有材料、按期参加现场确认,逾期恕不受理。
2、确认地点:金东区行政服务中心教文体局窗口(光南路1329号金东区事业单位联建楼2楼,电话:82181012)
六、现场确认考生携带资料
1.《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A3正反面打印(网报后可直接由系统拉出,不需要手工填写);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才交流中心)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思想品德鉴定表》(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所在乡镇、街道填写并盖公章);
6.与网报同一底版的2寸照片4张(其中2张请预先粘贴在个人申请表上);
7、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七、集中体检
通过现场确认的申请人员,均须参加在指定医院集中进行的体检(其中一项为X光胸透),体检具体安排在现场确认时通知。
八、结果及领证查询
申请人可适时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个人各个申请时段的状态。申请状态一般有6种,即“网报成功,等待现场确认”、“申请材料不全”、“已现场确认,等待资格审核”、“审核通过未编号”、“审核通过已编号”和“认定未通过”等。其中,“审核通过未编号”、“审核通过已编号”表示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
咨询电话和网址:
金东区教育网:http://www.jhjdedu.org
联系电话:82181012
金东区教育局
201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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