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将201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测试对象
申请认定幼儿、小学、初中教师资格但未参加全国统考的人员。
二、测试时间及地点
2012年10月27日下午进行测试,请考生于11点40分至12时带身份证准时到椒江二中三号教学楼1层八(15)班报到、抽签,逾期作自动放弃。
三、收费规定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浙价费[2009]46号文件通知,教师资格认定收费标准为每人280元。请各测试对象在报到时交给财务人员。
四、测试要求
测试形式为试讲。备课时间为2个小时,试讲时间要求掌握在20分钟以内,结束后须回答专家的提问;进入准备室时只准带教材;进入试讲教室时只准带教材和在准备室准备的材料,不得带其它参考资料,测试时不得自我介绍县(市、区)、学校及个人姓名等信息;测试结束时须向评委上交准备的教案;违犯规定者将影响测试成绩。
联系人:阮老师(88224089)
椒江区教育局
2012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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