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
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及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就我厅直属事业单位四川省教育融媒体中心(四川教育电视台)、四川省教育信息化与大数据中心(四川省电化教育馆)、四川省学校国有资产与教育装备中心、四川省教育对外交流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岗位排名和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
详见附件1。
二、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2。
三、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审查时间:2024年5月17日9:00至18:00的工作时间。
资格审查原则上采取线下方式进行,具体审查地址为:
(一)四川省教育融媒体中心(四川教育电视台):成都市双流区黄荆路9号304室;
(二)四川省教育信息化与大数据中心(四川省电化教育馆):成都市上南大街49号吉祥大厦6楼609室;
(三)四川省学校国有资产与教育装备中心: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南段1353号5-4办公室;
(四)四川省教育对外交流中心:成都市锦江区锦兴路16号610室。
四、面试资格审查必备材料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一)《报考信息表》2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将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以其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为判断依据,专业名称以其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第二学历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四)有工作经历要求的,由经历所在单位出具岗位要求具有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该工作经历的起止时间、单位、工作部门及工作内容),并加盖单位鲜章。
(五)有政治面貌要求的,需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并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
(六)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书面出具同意报考意见。
(七)《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五、注意事项
(一)请各位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按此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面试资格审查公告要求的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审查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三)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应聘资格。
(四)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发给其面试通知书。
考生对面试资格审查事项有疑问的,请提前咨询。
咨询电话:
四川省教育融媒体中心(四川教育电视台):028-86110869,028-86124116
四川省教育信息化与大数据中心(四川省电化教育馆):028-86726966
四川省学校国有资产与教育装备中心:028-85619638,028-85619538
四川省教育对外交流中心:028-86702125
四川省教育厅人事处:028-86110025
特此公告。
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
2.四川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四川省教育厅
2024年5月13日
来源:https://www.scpta.com.cn/content-62-578EA4E0C5FEF6D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