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文山州州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面试通告(第1号)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和《2024年文山州州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通告》等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个主管部门的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面试岗位
(一)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文山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员岗位,岗位代码:15326242001、15326242002。
(二)文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事业单位:文山州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中心规划及数据管理工作人员岗位,岗位代码:15326242101;文山州自然资源调查登记中心地籍测绘工作人员、文秘岗位,岗位代码:15326242102、15326242103。
(三)文山州统计局直属事业单位文山州统计局信息中心统计工作人员岗位,岗位代码:15326242801。
(四)文山州红十字会直属事业单位文山州红十字会备灾救灾管理中心办公室综合管理岗位,岗位代码:15326241101。
(五)文山州三七和中医药产业发展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岗位代码:15326241201。
二、面试人员
报考文山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文山州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中心、文山州自然资源调查登记中心、文山州统计局信息中心、文山州红十字会备灾救灾管理中心、文山州三七和中医药产业发展中心,通过笔试并按开考计划数1:3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且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
三、面试时间地点
(一)面试时间:2024年7月27日上午9:00至面试结束。
(二)面试地点:文山州人事考试院(文山市凤凰路华宇印象37号,文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楼)。
四、面试需提供材料
(一)报考岗位的笔试准考证。
(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
(三)经资格复审合格后签章的《2024年文山州州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确认及承诺书》(下联)原件参加面试。
上述证件缺少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五、面试方式和内容
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环节。
六、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人选。若出现综合成绩并列(保留两位小数的综合成绩如相同,视为综合成绩并列)时,按面试、笔试成绩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若仍然无法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的,须进行加试,不得超计划确定人选。
七、面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面试当天的报到集合地点是:文山州人事考试院(文山市凤凰路37号,文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7楼),面试的考生须于当天08:00—08:30报到。08:30仍然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愿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要提前熟悉面试地点,面试地点停车不便,请考生合理选择交通工具前往。鉴于交通可能拥堵等因素,请考生务必提前到达报到地点;凡超过规定时限到达的,无论何种原因,一律不得参加面试。
(三)工作人员在集合地点收取考生随身携带的各类手表、电子物品和文字资料,考生如有违规将各类手表、电子物品或文字资料随身带入候考室、面试考场的行为,将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序号是考生的唯一标识,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父母姓名、工作单位等能够识别考生个人身份的信息。
(五)考生不得穿着有执法单位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
(六)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应遵守秩序,服从安排。
(七)面试时请使用普通话作答。
(八)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有关要求,面试考生与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
(九)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允许带走题本和草稿纸。
(十)考生在候考室、面试室内禁止吸烟。
(十一)违反相关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八、特别提醒
(一)体检和考察等后续工作,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文山州人社网”(http://wszrsj.ynws.gov.cn/index.html)“通知公告”栏信息,知晓政策规定及日程安排,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的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本人未及时关注公告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一切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负责。
(二)文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不委托、不参与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培训班。
(三)对违反考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咨询电话:
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0876—2132512)。
文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机关党委(0876—2185655)
文山州统计局办公室(0876—2122711)
文山州红十字会办公室(0876—2197906)
文山州三七和中医药产业发展中心文教科(0876—2156937)
监督电话:
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机关纪委(0876—2121844)
文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机关纪委(0876—2190022)
文山州统计局(0876—2122709)
文山州红十字会监事会综合办公室(0876—2192902)
文山州三七和中医药产业发展中心综合科(0876—2155337)
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文山州统计局
文山州红十字会
文山州三七和中医药产业发展中心
2024年7月24日
来源:https://wszrsj.ynws.gov.cn/api/preview/1/348/2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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