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益公安分局法制大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执法办案管理工作需要,经曲靖市公安局沾益分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招聘6人,限男性。
三、工作岗位
法制大队,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值班管理岗。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遵守纪律,服从命令。
(二)自愿从事辅警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计算机操作。
(四)年龄18-35周岁,在沾益、麒麟辖区定居并有固定住所且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均可报名。
(五)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纹身、口吃、重听、色盲,无癫痫等疾病或传染病史。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其他专业大学毕业生,建档立卡困难帮扶户人员。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因涉“黄赌毒”受到处罚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本人曾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具有公安机关认为不适合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4年8月8日至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地址:曲靖市公安局沾益分局法制大队(曲靖市沾益区龙华东路208号514办公室,联系电话:0874-3162511,联系人:余警官、韩警官、何警官)。
(四)报名提交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各一份)、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3张一寸免冠近照(背面写上名字),如实填写《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登记与资格审核表》。
六、面试、体检及政审
(一)面试
1.面对面进行,内容以综合分析、举止仪表、语言表达、应急能力等为主。
2.面试时间和地点以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为准。考生应保持联系电话通畅,因考生联系电话关机、停机、换号或不接听电话等联系不上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二)体检
1.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2.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聘用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依照程序进展另行通知。
(三)政审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需对其本人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相关情况进行政审,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政审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标准进行。
七、聘用
(一)经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曲靖市公安局沾益分局法制大队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试用期为1-3个月(可视工作能力提前转正)。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按照有关规定与曲靖市公安局沾益分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用工方式及待遇标准
(一)拟聘用人员由法制大队安排具体工作岗位并负责岗前培训和实施考核。
(二)聘用的辅警为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聘用期满后,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合格,自愿留任的续签合同。
(三)劳动报酬:按照曲靖市公安局沾益分局机关辅警工资待遇保障。如随着辅警队伍改革的推进,辅警待遇有变化,按照新规执行。
(四)其他待遇:工作期间提供食堂用餐,转正后单位统一购买保险、发放制式服装。
此次招聘公告将在“沾益警方”微信公众号公布,报名人员务必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对因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未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政审等产生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曲靖市公安局沾益分局法制大队
2024年8月8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y8Utzxmd7_uE75CVu8sL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