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官渡区六甲第一小学2024年聘用制中国足彩网公告
一、学校简介
昆明市官渡区六甲第一小学,始建于1995年9月。2015年9月搬迁至现在的新校区办学,现校址占地面积23079平方米,主体建筑物有一栋36个教学班规模的教学楼,一栋综合楼,一个室内风雨操场。学校一直以来都注重校园文化建设,有完备的教学硬件设施,设置了多间特色教学功能室,包括:党员活动室、团队活动室、七彩小屋、美术室、机器人教室、心理健康室、阅览室等教学场所。
学校继续坚持“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教育方向,坚持“德育为首、五育并举”的办学目标和“艺术润泽 书香致远”的特色,致力于营造一个充满艺术气息和书香氛围的校园环境。在全体教师共同的拼搏努力下,学校先后被评为联合国教科文实验学校、云南省教育读书示范学校、昆明市现代化教育示范学校、昆明市绿色学校、昆明市心理健康示范校、平安校园、模范职工之家、优秀党组织、优秀少先队集体等荣誉称号,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和好评。
现因学校发展及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小学聘任制教师。
二、招聘信息
(一)、招聘岗位
小学数学:1人
(二)、应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较强的教学组织协调能力,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4.本次招聘男教师40岁以下,女教师35岁以下(以报名之日计算);
5.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符合受聘岗位相关要求;
6.身体健康,综合素质好,符合体检标准要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招聘条件: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具备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具有二级级乙等(语文学科必须是二级甲等以上)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三)、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曾受过刑事、纪律处分的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5.不适宜担任教师岗位的其他情况。
(四)、资格复审
1.考察由招聘学校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拟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
2.体检由各招聘单位统一安排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3.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告知本人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教师为官渡区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制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根据考核、政审、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的,委托昆明国投人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与聘用制教师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安排到学校工作。
(二)、官渡区六甲第一小学作为用工主体,对聘任制教师进行使用、考核等日常管理。根据聘任岗位类别、考核情况等差异化兑现相关待遇。
(三)、待遇。聘用制教师待遇约为每人每年72297元(包含工资、购买“五险”单位缴纳部分及个人缴纳部分、考核奖励等支出)。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官渡区六甲第一小学统一组织,程序包括网络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以模拟上课的方式考核课堂教学能力)、行政面谈、政审、体检、公示、录用。(注: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16日8:00至2024年8月20日18:00,周末均可报名。
(二)、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按照以下要求将应聘电子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173276589@qq.com即可。
应聘电子材料应包括: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
*3、亲笔书写的自荐书;
*4、学历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
*5、相应教师资格证;
*6、普通话等级证;
*7、本人近期生活照;
8、荣誉、获奖、相关技能等证书;
9、职称证。
温馨提示:带*为必须提交材料。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
郎老师18208865682
张老师13888591994
孙老师13888288822
六、招聘考核
学校将于2024年8月22日17:00前电话通知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请应聘人员注意接听来电。
学校将以课堂试讲、面试及行政面谈的方式进行招聘考核,具体考核安排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按照有关规定和方案,根据应聘教师的综合情况及考核成绩,择优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学校将委托昆明市官渡区国投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和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安排到学校工作。
八、招聘纪律
(一)、应聘者必须填写或提交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二)、报名后,应聘者应注意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考生在规定时限内未进行相应操作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如被确定为聘用对象,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的一切材料(包括提供就业推荐表、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文书、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等招聘岗位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出具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供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政审材料),并保证材料真实、有效,否则自愿放弃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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