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中医医院2025年考核招聘紧缺专业学科优秀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盈江县中医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医院服务能力,2025年我院拟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对象
普通招生计划一本医学院校(或一本专业)及以上学历2023年、2024年、2025年优秀毕业生(未在编在岗,在校期间总体成绩优异,所学专业必修科目无挂科)或2023年、2024年、2025年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毕业生(未在编在岗)。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吸毒、党纪处分、刑事处罚、组织审查及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等违法违纪情形,身体裸露部位无纹身;心理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6.在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严重违反纪律的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专业及名额
五、招聘方式及方法
(一)接收电子简历
接收简历电子邮箱:yjxzyydb2023@163.com。简历应包含个人简历、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身份证、学籍证明、荣誉证书等。
(二)资格审查,确定初选考核对象
按照批复批准的范围、对象、专业条件,严格审查应聘毕业生的应聘资格,确定初选考核对象。
(三)考核测评
分别于2025年3月在大理大学、云南中医药大学、昆明医科大学2025年医药类高校毕业生招聘会上,现场对初选考核对象和应聘毕业生从所修学科的成绩、职业规划、学校推荐就业意见、获奖情况、考生对测试病案的分析结果等方面进行测评。
(四)确定拟聘用对象
根据考核测评结果,按照得分高低筛选成绩优秀的考核对象为拟聘用对象。
(五)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采取双选会现场签约或纸质邮件签约的形式进行。拟聘用人员填写《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书》一式五份,县人社局、县卫健局、本院、毕业生、毕业生所属院校各执一份。纸质邮件签约的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完善相关协议内容后连同《就业推荐表》原件一并寄回本院,逾期未收到完整协议及《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本院视该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六)资格复审
拟聘用人员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及招聘所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件到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就业意向协议书自动失效。
(七)考察
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云人社发〔2023〕13号),由本院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组织开展,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结果作为聘用的主要依据。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体检
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云人社发〔2023〕12号),由本院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拟聘用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须开展吸毒人员检测排查,一经确认为吸毒人员,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本院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拟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dh.gov.cn/rsj)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十)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本院签订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人社部门审批并完善相关聘用手续。《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在本人档案、用人单位、人社部门各存1份。
六、纪律及要求
(一)凡发现并经查实应聘人员在报名、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应聘期间保持通信畅通,联系不畅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邵老师
联系电话:18725079407
医院地址:盈江县平原镇勐腊路408号
监督举报电话:0692-8180340(盈江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U5KndDRporwgWFPUss033g
2025国考·省考课程试听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