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2025年校园公开招聘卫生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到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保人社联〔2020〕1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校园公开招聘卫生紧缺专业技术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岗位
2025年计划招聘卫生紧缺专业技术人员15名,其中:昌宁县人民医院11名;昌宁县中医医院4名。具体岗位详见《昌宁县2025年校园公开招聘卫生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符合岗位要求的2023年至2025年毕业的一本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获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至35周岁;博士研究生不再限定2023年至2025年未就业毕业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
(二)年龄计算截止报名当天。
注:1.一本指应聘人员高考当年录取专业属于第一批次(含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经批准按一本专业修完全部课程并顺利毕业的情形)。2.“未就业毕业生”指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正式职工,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和国有企业正式职工中的博士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技能及年龄要求;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
结论的人员;
3.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人员;
4.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
6.截止报名当天,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博士研究生不满服务期的;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博士研究生(含市外人员)报考此次校园公开招聘岗位的,应符合我市关于服务期的规定。对不符合我市服务期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博士研究生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关于服务期的规定:乡镇(街道)的新录用人员在乡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县级及以上的新录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特岗教师的最低服务年限从批准转聘为正式在编教师之日起算;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全科医生的最低服务年限从招聘为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之日起算。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签订招聘协议、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2025年3月5日在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昌宁县卫生健康局网页发布招聘公告,在昌宁发布、茶乡招聘及昌宁县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进行转载。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及地点
(1)网络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14日上午11:00截止。报名人员需将《昌宁县2025年校园公开招聘卫生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扫描成PDF版文件,打包并按“姓名+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毕业院校+联系电话”,按照报考岗位发送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邮箱cnxwjjrsk@163.com。特别提醒:若邮件未注明姓名、报考岗位及联系方式的视为无效简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提交的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报名无效,不能参加后续招聘环节。
(2)现场报名:2025年3月14日上午9:00-11:00。
现场报名地点:昆明医科大学西苑体育场(昆明市呈贡新城雨花街春融西路1168号)。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昌宁县2025年校园公开招聘卫生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均需教育部认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学习活动经历(包括担任学生会干部、党(团)组织干部、班干部经历,因学习成绩优异获奖学金等证书)、计算机等级、普通话水平、外语水平、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科研成果证明,以上材料需准备复印件1份(2025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可到资格复核时提供)。
(2)每位应聘人员同一招聘单位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不接受来信、来电等其他方式报名。
(4)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并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取消本次应聘资格。材料提供不充分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和昌宁县卫生健康局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条件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相应资格。
(四)确定面试人员
根据报名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查阅个人资料等情况,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择优(根据标准量化评分择优确定)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由单位提出申请,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按实际符合资格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在确定面试人员环节,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导致面试比例不足的,在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中择优递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
择优确定面试人员主要参考依据包括:
1.符合相应的招聘条件和范围;
2.查阅相关资料:(1)学习成绩;(2)学习活动经历(包括担任学生会干部、党(团)组织干部、班干部经历,因学习成绩优异获奖学金等);(3)学历层次;(4)院校层次;(5)计算机等级;(6)普通话水平;(7)外语水平;(8)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9)科研成果证明。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方式:在监督人员监督下,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面试试题,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
3.面试成绩计算:面试考官现场量化打分,每个要素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剩余考官的平均分为本要素得分,所有要素得分之和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题,加试成绩高者胜出(岗位排名靠前)。
(六)签订协议
招聘工作组根据面试结果,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岗位排名从前至后)并按岗位招聘人数与签约人数1:1比例确定拟签约对象,经现场协商签订《昌宁县2025年卫生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协议书》。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昌宁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签约对象须于2025年7月30日前将个人学籍档案投递至昌宁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地址:昌宁县福惠路29号,联系电话:0875-7130908),由本人自带《昌宁县2025年卫生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协议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昌宁县卫生健康局报到,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体检对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
(八)体检
由昌宁县卫生健康局组织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除卫健委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按规定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九)考察
由用人单位及昌宁县卫生健康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公示
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昌宁县卫生健康局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
(十一)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拟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后属于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待遇按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的有关政策和用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六、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按照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一)签约人员放弃签约、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的;
(二)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五)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六)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纪律要求
(一)严肃招聘纪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及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进行回避。
(三)严禁弄虚作假。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报考
者有弄虚作假和违反相关招聘纪律规定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工作人员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四)自觉守时守信。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应试,逾期不再受理。招聘工作中,考生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若多次联系不上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咨询联系电话: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0875-7130609。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7131399。
中共昌宁县纪委昌宁县监委监督举报电话:0875-7131697
附件:1.昌宁县2025年校园公开招聘卫生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2.昌宁县2025年校园公开招聘卫生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5日
附件【附件1:昌宁县2025年校园公开招聘卫生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docx】
附件【附件2:昌宁县2025年校园公开招聘卫生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x】
来源:https://www.yncn.gov.cn/info/4617/916928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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