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2025年第一批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积极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根据工作需要,现将景洪市2025年第一批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详见文末(景洪市2025年第一批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表)。
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景洪市法定劳动年龄内,并在景洪市辖区内办理了城镇失业登记且失业登记有效状态的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无法实现市场化自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以下条件其中一项:
1.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6.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被征地农民。
(二)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团队协作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独立完成分配的工作。
(三)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设置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通过用人单位吸纳、自主创业(注册登记市场主体)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人员;
2.已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4.提供虚假资料或虚假承诺,冒名顶替报名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招聘条件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招满为止,用人单位招聘到合适人选的提前结束报名。
(二)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可到各用人单位或景洪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大厅(景洪市清泉路32号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自行报名。未做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先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有关材料到景洪市政务服务中心C06窗口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手续。
(三)聘用。由用人单位通过面试考察,择优聘用,聘用后办理相关手续。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的身份证年龄为准)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四)审核公示。用人单位负责对人员和岗位安置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资格初审、人员面试面谈、体检等,并将符合条件人员材料上报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城镇公益性岗位拟招录人员进行安置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工资待遇
2850元/月(含个人缴纳五险部分)。
有关事项
公益性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及录用后的全过程,凡在报名、审核、审批、录用等过程中弄虚作假,不符合安置要求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691-2565785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e05aMW773aOXwOLs-eEi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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