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2025年第四批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5号)文件规定,现将富宁县2025年第四批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县范围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在我县办理城镇登记失业并持有《就业创业(失业)证》的以下人员:
(一)零就业家庭人员;
(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三)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4050”人员);
(四)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五)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失业人员;
(六)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24年毕业的);
(七)被征地农民。
以上7个条件符合一项即可(退役军人、部队军人家属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招聘岗位要求、人数、工资待遇及聘用时限
(一)本次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岗位名称、人数、职责、要求、地点、待遇见附件:《富宁县2025年第四批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
(二)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均缴纳社会保险,聘用时限为三年,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
四、招聘方式
面试地点、面试方式另行通知。
五、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核
自2025年5月8日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5月22日17时30分报名截止,符合招聘条件的城镇失业人员可根据报考岗位到相应的单位报名。报名需提供本人的《就业创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材料(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以零就业家庭申报的,所有家庭成员需为城镇户口,已婚的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和结婚证,还需提供具有劳动能力家庭人员的失业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六、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联系电话:3069754
监督电话:3069750
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6日
来源:https://www.ynfn.gov.cn/fnxrmzf/ynfnxtzgg/pc/content/content_19207294074857635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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